醉驾后为求减刑,竟然自导自演“见义勇为”戏码,但被59岁的承办法官一眼识破。危险驾驶获刑之外,该名被告人还被以妨害作证罪判刑。

该案中,被告人印某是一名潜水教练,2019年11月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在某路口摔倒,被周围群众发现并报警。经查,印某构成醉驾。

在取保候审阶段,为争取缓刑,印某与朋友潘某预谋,贿买宗某上演了一出“勇救落水者”的戏码——由宗某假装在某公园河边垂钓不慎落水,印某“恰巧”在附近纵身一跃,下水救人,随后“路人”报警,“被救者”配合完成了“见义勇为”的全部流程,还向印某送锦旗和感谢信。

后来,印某拿着相关材料来到法院,以其有见义勇为行为构成立功、需要查证为由,申请法院将原定于当天的庭审延期。

然而,整个“救人”事件完美得近乎不可思议:不管是落水者的证言还是报警人的证言,所有证据齐全完备,每个环节衔接到位,令人生疑,法院依法将案件退回检察院核实证据、补充侦查。

经查,事发地监控视频显示宗某落水前鞋袜已脱,且落水后衣物浸湿状态与印某、宗某二人陈述有明显不符;“救人”后印某、潘某、宗某曾删除相互间通话记录,而真实通话记录则显示事发前后三人频繁联系……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印某等人这才坦白——此次“救人”事件系事先安排人为制造,为的是申请立功,减轻刑罚。

2020年12月,印某因涉嫌妨害作证罪被立案侦查,后被检察机关追加起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印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后以贿买等方式指使他人作伪证构成妨害作证罪,依法应对两罪并罚。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印某拘役2个月,罚金6000元;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最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人民币6000元。

关键词: 饮酒后驾驶摩托车摔倒 见义勇为 妨害作证罪 危险驾驶获刑 取保候审阶段 勇救落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