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长帆 编|深海
12月25日,上海电气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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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5年至2020年,上海电气子公司电气通讯从事生产加工、销售专网通信产品业务。电气通讯从上游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进行测试、装配,并对成品进行检测。之后,电气通讯将相关专网通信产品销售给环球景行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申实业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等下游客户,并收取相关产品销售款项。
经查明,上海电气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截至2021年4月30日,上海电气已知悉其可能因电气通讯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逾期等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于2021年5月1日施行后,上海电气应依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在不晚于2021年5月7日披露上述重大事件,但其直至2021年5月30日才发布《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对电气通讯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无法变现等可能对公司的归母净利润造成83亿元损失的重大风险予以公告,属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上海电气就电气通讯针对环球景行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申实业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等专网通信业务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752.14万元,未能恰当计量前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导致上海电气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上海电气2020年年报就前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少计提5.18亿元,导致上海电气多计利润总额5.18亿元,占上海电气当期利润总额的8.16%。
陈干锦作为公司副总裁、电气通讯董事长,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其充分知悉电气通讯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在签署确认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是公司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万元罚款;对陈干锦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证券索赔的吴立骏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海电气证监会行政处罚调查结果出具,涉及专网通信业务的重大损失风险的未及时信息披露等问题,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2021年3月27日至2021年5月30日期间买入且2021年5月30日收盘持有上海电气的投资者可加入一起索赔。有意向参与投资者,请关注微信众号 \" 雷达 Finance\" ( 雷助码:01 ) 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吴立骏称,将提请上海金融法院启动代表人诉讼程序,预计本案获赔概率高。
天眼查资料显示,上海电气集成立于2004年,是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成员,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专用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557980.91万,超过了99%的上海市同行,实缴资本1518135.2901万,并已于2018年完成了战略融资。风险概览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8880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141条,涉案总金额20.3282261317亿元;涉诉关系121条,开庭公告132条,立案信息6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