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动机

近日,一段视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视频中,北京某学校一名女生长期受到同班同学的诋毁、羞辱和辱骂。经过调查,多名施暴者被校方处罚。

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近年来,网上曝光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在山西襄垣某学校,一女生因怀疑另一女生传闲话,与4名同学在学校厕所对其掌掴,受害女生被抽到嘴角流血,还要赔笑脸;在重庆奉节某学校,一女生被多名女生围殴、辱骂、狂扇耳光,还有人在一旁拍视频大笑;在海南临高某学校,13岁受害女生被一群女生拳打脚踢后哭泣求饶,最终造成耳膜穿孔……


(资料图片)

这些视频曝光后,各方积极跟进解决,事件看似得到妥善处理,但人们不禁要问:当事人为何不选择向学校、老师报告,而进行网络曝光?如果没有欺凌视频或者视频没有被曝光,校园欺凌事件会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吗?校方在制止、预防校园欺凌中应该承担怎样的角色?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在北京执业的心理咨询师孙薇前不久收到一条求助短信:“我遭遇了校园欺凌,告诉老师了,可老师并不打算真正处罚她们。那我该怎么惩罚她们?请给我一个合理的惩罚方法,不合理也可以。”

发这条信息的,是一名正在上初中一年级的女孩。她信里反复使用“惩罚”二字,字里行间流露的愤怒和绝望,让孙薇的心跟着揪了起来。

孙薇曾接触过多起校园欺凌事件中的受害者,她总结出两个问题:一些学校的老师对学生之间的身体或精神伤害行为没有评判意愿,往往选择“和稀泥”;虽然很多人在成长过程中遭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但长大后往往选择遗忘或淡化,用沉默掩饰痛苦。

可是校园欺凌,不论是对受欺凌者还是欺凌者来说,都可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和阴影。近日,在多起校园欺凌事件通过网络曝光后,《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多位校园欺凌亲历者和业内人士,他们一致认为:对校园欺凌的漠视比欺凌本身更可怕,学校应该增加担当作为。

校方是否关注

结果迥然不同

孙薇之所以如此关注校园欺凌问题,因为她自己曾是一名受害者。

拳打脚踢、起侮辱性外号、说各种不堪入耳的话,最终被20人堵在食堂门口殴打,结果学校仅对动手的几名学生停了几天课,后来就不了了之。最让孙薇感到无力的,是一位校领导说:“她们为什么不去打别人,偏要打你啊?”

在这样的境况下,年幼的孙薇开始自虐。害怕家长发现,她在自虐时从不让自己出血,直到两年后,父母才知道了这些事情。可父母的反应让她再次陷入绝望——“只是孩子们之间的打打闹闹”“为什么只打你,不打别人”……

幸运的是,上大学后,孙薇学了心理学,她通过心理疗愈认识到,幼时的经历并非她的过错,便慢慢走了出来,还成了一名心理咨询师。

在孙薇接触的校园欺凌案例中,很多受欺凌者都有着这样的感受,“不被老师当回事”。

肖玲,是孙薇印象最深的“被漠视”的受欺凌者。

遭遇校园欺凌后,肖玲向老师求助,希望老师能警告同学别再欺负她,却只得到“知道了”“下次看到就批评他”等回复,此后同学的欺凌变本加厉。肖玲没有停止求助,她的方式是“既然老师看不见我被欺负,我就让老师看见”。她每次被欺负后就哭着跑去办公室,只要别人对她有过分的行为,她就让父母找老师,如果老师不管,就去校长办公室。

在肖玲的坚持下,情况好转了,可也留下了创伤。“后来的无数个日子里,每当我情绪差的时候,我就想向欺负我的人砸椅子,想骂那位老师。我知道,心里的伤口并没有愈合,它可能结痂了,但是疤痕还在,有时候不经意的一件事就会撕开伤口,让我陷入以前的痛苦。”肖玲这样对孙薇说。

如果校方给予的不是冷漠而是关注呢?记者采访多位受欺凌者发现,结果迥然不同。

“他们随意撕我的作业本,围在一起做出拿凳子砸我的动作,只希望听到我恐惧地尖叫。甚至通知我放学之后要揍我一顿,让我不得不每次放学回家都提心吊胆将自行车蹬得飞快……太恐怖了。”目前在北京工作的陈染,回忆起中学时遇到的校园欺凌仍然心有余悸。

幸运的是,陈染遇到了一位好老师。“当时我无心读书,理科差到极点,在极其注重升学率的学校,我本该是被放弃的那一批,可我的老师并没有漠视我。他知道我的情况后,先是找来那些同学的家长,和他们讲述了事情的严重性,并且给那些同学警告。然后将我调为学习委员,开始管理班上的一些事务,让我在那些同学面前有一种十分被老师信任的感觉,同学们对我的态度开始慢慢变化。”

缺乏相关教育未设举报机制

在天津市某小学老师李立看来,校园欺凌很多时候都是从小事情开始的,比如让其他人把座位让出来、向低年级学生要零食等。作为老师,可能会因为不涉及自己班学生而不管,也有可能因为被欺负的一方没有告诉老师而不管,或者觉得不是什么大事而放任,从而导致不良行为逐渐升级为校园欺凌,甚至发生严重的暴力行为。

不过也有些老师表示,“有苦说不出”。

河南省许昌市某高中老师李华说:“为了防治校园欺凌,学校采取‘时刻紧盯’的人防措施,班主任天天跟学生捆绑在一起,晚上就寝时间段则是班主任和宿管分别值班,基本就是无缝衔接。但由于一些施暴都是秘密进行的,除非被欺负的学生主动报告,否则还是存在发现难的问题。”

而现实中,有不少被欺凌者选择忍气吞声。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课题组2020年至2022年针对3108名未成年学生的调研显示,面对这些校园欺凌,20.3%的学生要再次发生同样的事才会向老师、校领导或家长报告,还有1.9%的学生从不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分析,校园欺凌的受害者往往不知道如何求助,一些孩子被欺负后不敢吭声、反抗,一是害怕欺凌者实行报复,二是不想惊动家长,把事情闹大,可越这样越容易被欺负。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校园暴力与欺凌-全球现状报告》指出,许多校园暴力与欺凌的受害者不会把他们的经历告诉任何人,其理由包括不信任包含老师在内的成年人、害怕产生不良影响或遭报复、负罪感、耻辱感或困惑、担心不会被认真对待或者不知道去哪里寻求帮助等。

“我们也注意到,在一些校园欺凌行为发生后,有的旁观者或当事人没有选择向学校、老师报告,而是直接上传网络。究其原因,可能是学生并不认为老师是可信赖的,或者被威胁不准向老师报告。”江苏省南京市某高中老师徐婷说,在一些学校,老师关注更多的是学生心理问题,校园欺凌并不是重点关注范围,也有老师不知道怎么界定校园欺凌。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涛长期关注这一问题,他发现大部分学校缺乏关于校园欺凌的教育,学生不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也不知道欺凌发生后去找谁,学校多在欺凌行为发生后才介入。

“有效发现校园欺凌需要通过以下途径:第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开校园欺凌的举报电话;第二,学校建立相应的举报机制;第三,家长注意观察孩子是否存在厌学、学习成绩突然变差,身上有不明伤害、财产损失等特殊情况,这些情况的出现,有可能发生了校园欺凌;公众要正确认识校园欺凌。”任海涛说。

但通道似乎并不完全通畅。任海涛曾调研了很多学校举报电话的设置情况,结果不容乐观。

“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相关要求,学校应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举报的联系方式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但现状是,并非所有老师都接受了相应培训,即使在一些一线优质学校中,老师对保护学生避免校园欺凌的责任观念也不强。”任海涛说。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彭涛也注意到,不少学校没有设置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的举报电话机制,“建立人防、物防、技防机制需要经费支持,有关部门需投入资金,单靠学校很难做到”。

无法有效应对出事急于掩盖

如果被欺凌者主动报告了、求助了,效果又如何?多位受访者称,如果校方处理不当,收效甚微。

来自河北省的周芳遭受校园欺凌后,一开始尝试向老师求助,但因为欺凌大多没有实质性暴力行为,学校给的处罚也“轻飘飘”。老师找那些同学谈话后,欺凌者反而变本加厉。

同样,在湖北省武汉市读大学的李毅回忆说,自己从小学二年级开始遭受校园欺凌,直到五年级被欺负得实在受不了,才说了出来,但老师只是采取了给欺凌者增加作业这类不痛不痒的惩罚,“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之前的一项校园欺凌调研显示,当班里有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时,大多数老师表示会去制止,也有70.3%的老师坦言无法有效应对。

广东省某中学老师汪希对此深有体会。她注意到,学校对于校园欺凌的重视度不够,老师们对于此类现象有点避而不谈,且缺乏相关培训,老师们不能第一时间发现此类现象,即使发现了,也没有很好的办法去调和处理。

任海涛曾接触过这样的案例:家长向老师反映,有同学把石子塞到自己孩子嘴里,“不管这属不属于校园欺凌,至少是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老师应该第一时间调查清楚,比如调查受害人、行为人、旁观者,调查后要及时反馈给家长,并且进行处理。但老师不作为,家长也不敢继续追究,害怕孩子在学校受到不公平待遇或被排挤”。

“一些学校的老师、校领导对校园欺凌并不重视,出了事又急于掩盖。这也是为什么校园欺凌难以被发现,因为学生举报了、家长反馈了,有的老师并不管。”任海涛说,甚至在某些地方,学校明明已经发现有校园欺凌现象,却还要掩盖。

“一旦有关部门开始治理校园欺凌问题,有的学校便大张旗鼓请专家做讲座、做宣传,等‘风头’过去就恢复原状。”这是任海涛发现的典型“运动式治理”模式。

“纯属纸上谈兵。校园欺凌没有被发现时,都认为自己学校没有问题。”任海涛在调研时还注意到了这样的情况,“不少校长拍着胸脯说自己学校绝对没有校园欺凌问题,但我们暗访发现,存在疑似校园欺凌事件。”

在任海涛看来,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学生发生校园欺凌后宁愿选择网络曝光,“我在调研中的确遇到过这种情况,有的地方政府或学校接到校园欺凌的报告,不希望事情扩大,但又处理不好。最后受害人选择网络曝光,这样在全社会形成舆论压力,促进事件解决,比如最近那起‘山西襄垣三中欺凌事件’中,校长、副校长被停职、免职”。

(文中受访者除专家外均为化名)

学校若无防欺凌措施应该受罚

对话人

华东师范大学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 任海涛

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 郗培植

记者:

校园欺凌事件目前有哪些发展趋向?

任海涛:从网络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来看,群体化趋势比较明显。暴力形式也更加多元化,比如用手打、工具打、烟头烫、开水烫等,这些方式带给受欺凌者的伤害巨大。

而在校园欺凌中,一般情况下受欺凌者没有任何过错,而是欺凌者出于捉弄他人、寻求刺激而故意进行的侵权行为。

郗培植:一是心理孤立。之前校园欺凌暴力伤害比较多,现在学生之间的孤立也是一个重要趋势,比如起外号、群体孤立等。二是网络欺凌。比如,欺凌者通过社交平台欺负受欺凌者。三是存在群体化趋势。

记者:

是否要制定专门的反校园欺凌法律法规,包括预防和治理的详细规定,各相关单位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任海涛:目前,关于校园欺凌问题,重要的是落实法律,而不是制定新的法律。从2016年至今,针对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相对完善。

但是,关于校园欺凌的很多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比如一些地方教育部门以及学校没有认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甚至一些学校老师压根儿没有见过教育部有关司局编写的《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

同时,针对校园欺凌问题,预防还没有做到位。校园欺凌的预防工作需要全社会实施,家长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能进行校园欺凌;学校要做好预防宣传工作,每个学期至少开设两次关于防范校园欺凌的课程,一次是班主任的班会课,一次是道德法治老师的教育课。学校应该教育所有的学生,作为旁观者,他们应该及时将欺凌事件报告老师、家长或者警察。

郗培植:目前法律对于校园欺凌规定得还是比较健全的,现在的主要工作是加强法治教育,以及学校完善落实相关的预防制度。

记者:

出现校园欺凌,是否应追究家长和学校的行政、民事责任,如何追究?

任海涛:目前,大部分问题学生其实来自问题家庭,所以家庭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如果家长对孩子教育不当而产生不良后果,需对家长进行相关教育,甚至可以由法院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孩子因欺凌他人而产生的民事损失,应该由父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学校也要建立关于校园欺凌的完整预防体系、明确的处理流程,做好这些工作后,再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学校的责任就比较小了。从理论和实践上讲,当学校做好上述工作后,校园欺凌事件也会减少发生。

当学校发生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且学校没有做好相关预防工作时,学校就应该承担行政责任,比如对相关人员进行撤职、降职处理。此外,如果由于学校错误或过失,造成严重损失或导致严重校园欺凌事件发生,那么学校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郗培植:孩子有校园欺凌行为,如果父母有失职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可以要求孩子父母接受强制训斥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如果欺凌者导致被欺凌者产生财产损失,欺凌者的父母应该代为赔偿。如果学校没有设立防欺凌的制度、措施,或者在管理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学校也应该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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