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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保局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在继续保留原“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基础上,将新增国谈药品、竞价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其中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自2023年4月1日起纳入“双通道”管理。2021年12月16日省医保局官网公布的《浙江省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2022年1月1日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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