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以来,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严厉打击长江南京段的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今年上半年,使用电瓶、逆变器等对渔业资源伤害较大的非法电捕捞行为已鲜见,而在长江支流、通江水域等较为隐蔽区域仍有一些人使用禁用工具从事非法捕捞。6月25日凌晨5点,民警在长江西坝水域附近巡逻时发现有2名形迹可疑人员一前一后进入芦苇丛中。男子下水收网,女子快速用编织袋装鱼。就在二人上岸准备骑电动自行车离开现场时,被民警当场拦下,现场共查获黑鱼、鲤鱼、甲鱼若干和禁用渔具“花篮”9个。与此同时,另一组民警在事发地附近查获另1名形迹可疑的男子。经过民警现场询问,该男子交代自己到江边下“花篮”,准备回来收网。之后,民警在其下网的上下游约200米区域查获16个“花篮”和黑鱼若干。记者了解到,“花篮”是地笼的一种,由2个直径40厘米、长约50厘米的圆柱体渔笼组成,两端进口呈漏斗形,是农业农村部门明令禁止的非法捕捞工具。
民警表示,随着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进入第二年,非法捕捞行为大幅下降,长江渔业资源得到明显改善,但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在不易察觉的长江芦苇丛中暗藏非法捕捞工具。
据3名嫌疑人交代,他们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自幼生活在长江边,看到长江里的鱼明显增多了,他们便想捕捞一些江鲜去卖。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他们凭借对当地情况的熟悉,自认为把“花篮”放到偏僻水域就可以躲过警方的侦查。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关键词: 长江芦苇丛 非法捕捞案 长江流域十年禁渔 非法电捕捞行为 圆柱体渔笼 非法捕捞工具 农业农村部门 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