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3日电 日前,福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仅发布一日的中介费新收取标准被撤回,这是发生了什么?

撤销调整中介费指导意见

“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微信号2日凌晨发文称,撤销《关于合理调整二手房产交易佣金标准促进房产消费复苏的指导意见书》(下称《意见书》)。来源:“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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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表示,该协会印发的《意见书》,因对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政策把握不准、领会不透,悖离上级精神,给房产经纪行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对此,其深表歉意。

为及时消除影响,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称,已立即印发通知撤销上述文件,并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学习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精神,深入领会政策措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研究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发展,以切实降低房产经纪行业当事人交易成本。

前一日,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意见书》,出台如下行业指导意见:

一是调整由买方全额支付交易佣金的现行办法,转由买、卖双方等比等额分担佣金。

二是合理下调中介企业的佣金收费标准,单方收佣比例定为房屋成交价的1.5%。

三是开展客户信息泄露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行业企业服务品质。

四是建立健全一房一码信息数据发布及管理机制,推进房源信息真实性和透明化建设。

五是严格落实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六是由协会开展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定期、不定期自查自纠工作。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新经纬表示,福州撤回相关政策,主要原因或在于降低力度不及预期,引起市场一些误解或不解,这也说明各地后续要在降低中介费方面,做出实质性的下调,否则市场感受不到政策本身调整的意义所在。

据悉,目前福州当前的收费标准普遍为3%,调整买方支付1.5%的佣金后,买家需要支付的佣金变少了,但是卖家则也需支付1.5%的佣金。

不过,严跃进指出,降低中介费的工作仍要继续推进,但也要排除一些阻力,后续要提振二手房交易行情,确保降低中介费工作顺利开展。

业内:经纪费率下调是必然趋势

今年5月,住建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此次政策明确,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易居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显示,对全国25个重点城市二手房中介费用进行分析和统计发现,中介费率平均值为2.2%,相比3%的参考价,相当于打了7折的水平。从实际的反馈情况看,这和二季度二手房交易行情偏弱、中介机构竞争压力增大等因素有关。

具体城市方面,成都、西安和北京的中介费略高,分别为2.8%、2.8%和2.7%。而石家庄、东莞和太原的中介费相对低,分别为1.5%、1.8%和1.9%。总体上看,城市规模大、二手房市场活跃的城市,其中介费要相对高。而城市规模小、二手房市场偏弱、购买力相对偏弱的城市,其中介费相对较低。

报告还指出,在中介费“谁来承担”的分类上,主要包括三类:买家全部承担(21%)、买家承担大头(50%)、买卖双方均摊(29%),这也是“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新政的目的所在。从中介费买卖双方的负担比例来看,有67%的费用是由购房者承担的,剩下的33%是由房东承担的。换句话说,购房者承担了近7成中介费,其压力更大,且有损公平。

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在存量时代,房屋大量供应的情况下,买方时代到来,房子交易难度加大的情况下,经纪费率下调是大概率事件,也是必然趋势。

严跃进则提醒,中介费下调,往往会面临费用滋生和费用转嫁问题。费用滋生是指一些包括贷款服务费、保障服务费、担保费等在内新费用的产生。此类费用如何定价或如何收取,都应在中介费调整政策中做出说明。而针对费用转嫁,更要做好系统论证和机制创新,防止出现购房者承担卖家部分费用的情况。

(责任编辑:王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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