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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湘潭4月24日讯(记者 刘放明 实习生 岳晓涵 通讯员 朱岁)近日,湘潭市教育局印发《全市教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构成校园欺凌的5种行为,提出防治校园欺凌的10项措施。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方案》明确,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5种行为”,即,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校园欺凌如何防治?《方案》明确,要通过加强道德法治教育、认真开展专题教育、严格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化解隐患、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依规处置、强化教育惩戒、规范报告制度、健全长效机制10项措施防治校园欺凌。

持续至今年10月31日的专项治理行动将分4个阶段进行,在完成动员部署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完成集中整治,7月和8月为巩固提升阶段,将在10月底前完成督导检查。

在具体操作上,《方案》要求,各地各校要在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基本原则下,积极宣传、正面引导,在学校开展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并落实公开一个接收举报的机构和联系方式、建立一支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每月开展一次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摸排、每学期开展一次防治学生欺凌调查调研的“四个一”措施,真正把防范学生欺凌工作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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