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出炉,对户外广告设置提出细致的选点原则、设置规范要求。《方案》提出,在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住宅、名胜风景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纪念性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妨碍无障碍设施使用、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建(构)筑物形象等情况,均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城市出入口、绿地和广场范围内符合城市景观的公益性户外广告设施,则允许设置。
此外,《方案》与《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0—2025年)》和《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修正版)》对户外广告设置的要求相衔接,要求附着于建筑物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照明,必须与建筑照明统一,做到主次分明、整体协调;照明设置不得妨碍交通安全和居民正常生活。
每日22∶30至次日7∶30之间,户外大屏禁止开启。同时,禁止在居住建筑窗户的正前方50米范围内设置(按两者水平投影距离计算);当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位置前方50米至100米范围之间有居住建筑,且显示屏朝向居住建筑窗户时,应适当降低显示屏亮度,且应播放静态画面。原则上每个静态画面的播放间隔不少于15秒。
《方案》对户外公益广告的选点也进行了详细规划。全市户外公益广告采用“以景塑形,三个一体化”设计手法,让户外广告与绿地景观一体化、与广场景观一体化、与建筑景观一体化。并选取城市广场、交通枢纽、中心老城、外围新城4类点位,共计31个示范广告点位、48块广告牌,串联成“城市客厅线”“城市门户线”“老城品质线”“新城风貌”等4条公益宣传线,并给出了公益广告画面指引。
在城市客厅线,鼓励将户外公益广告结合城市景观、夜景照明、建筑一体化设计,建议发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人民为中心”“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新时代下中国发展的新思想、新征程、新理念等主题内容。展示以人民为中心主题画面展示。在永平隧道、广东体育馆、广轩大厦等楼宇聚集的老城品质线,《方案》提出公益广告画面应当能体现老城新貌和历史文化传承,建议发布“老广州印象”“岭南历史文化”“老城市新活力”“读懂中国”等能体现“老城市新活力”等主题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