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网上办理货车电子通行证、推动城区停车位共享使用、严打涉企违法犯罪……6月1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江苏省公安机关助企纾困十项措施》,推出一揽子实打实、心贴心的便利举措,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排忧解难,全力护航经济发展。

记者注意到,“十项措施”的内容涵盖了政务服务、交通管理、日常监管、权益保护等方面,主要针对当前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靶向发力、综合施策,实现涉企政务服务更便捷、企业矛盾化解更高效、企业权益保护更有力。

十项措施具体为:

建立涉企警情“一警双派”快处机制。发挥110社会联动机制优势,对企业拨打110反映疫情防控造成物流运输滞缓、工人务工受阻等警情,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实行“一警双派”,第一时间指令属地公安机关和有关警种同步处置、合力解决;属于政府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流转至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并主动协调沟通。

深化涉企犯罪专项打击行动。针对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云剑—2022”“昆仑2022”等系列专项打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恶意阻工、滋事讨债、敲诈勒索以及插手企业经济纠纷的黑恶势力,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商业行受贿、食品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重大涉企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密切部门合作,强化行刑衔接,最大程度为企业追赃挽损。

推行涉企违法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合理采取更加灵活务实、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执法措施。对长期正常生产经营但因受防疫影响,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对上市公司、龙头企业、民生企业、高精尖企业违法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经过合规整改,依法可予行政处罚可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不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时可提出从宽处理的意见建议;对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积极认罪悔罪的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可以依法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 对涉案企业投入生产经营和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遵循必要限度原则,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严防因执法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提升涉企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效率。依托省市县公安机关一体化在线服务等系统平台,全面推广应用“全省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平台”,提供66个具体事项在线办理; 实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备案)证明全程网办、费用全免;深入推进户籍迁移业务及开具户籍类证明、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高频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依托省市县公安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涉企综合服务窗口; 深化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整合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等业务,为企业提供更多“一站式”服务。依托警企常态联络沟通机制,持续优化企业人才落户政策措施,支持复工复产群众及外籍人员预约、快速办理身份证、居住证、出入境证件等,对办理身份证、居住证需求较大的企事业单位,派出所上门集中办理; 提供12367出入境管理服务热线24小时咨询解答;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户口迁移证件和居住证,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

保障涉企民生物资车辆运输通畅。全面实行货车通行证电子化,通过公安“微警务”、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和“交管12123”APP等,推行货车通行证网上申请、网上发放,实现扫码通行。全面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物资和“米袋子、菜篮子”民生物资运输通畅,科学合理设置货车禁行区域,最大限度取消24小时禁行路段。全面放开新能源配送车辆通行证发放,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异化管理措施,对轻、微型厢式新能源货车非早晚高峰一般不采取禁限行措施。全面设立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干线公路重点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通行证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对持证货车快速检疫、快速放行。对复工复产车辆以及运送抗疫应急物资、民生保障物资、救灾物资的货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依法适用快处程序,发生轻微交通违法,原则上以教育警告为主。

便利涉企民生物资车辆城区停放。科学设置货物配送车辆专用停车位和临时停车点,鼓励引导企业共享使用装卸区和配送点; 在城市餐饮业集中的区域,结合周边道路交通条件,在确保车辆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允许商户夜间营业时段临时路内停车,为餐饮商户经营提供必要停车服务;牵头协调住建、城管等部门,积极改善停车场地条件,并在城市商业区、居住区、生产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设置货运配送车辆专用停车装卸场地,便利货物配送车辆停靠作业。

维护涉企航运生产安全。加强重点涉疫铁路、水路、航空来苏人员信息研判、现场管控、秩序维护、溯源流调等工作,及时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强化货运保障现场治安巡防,保障货运车辆进出安全有序畅通,实现以“防得住”保障“放得开”。

改进涉企行政执法监管方式。针对企业信用等级和分类管理,合理确定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和不必要的反复检查,切实规范日常行政执法监管; 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帮助失信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恢复提升企业诚信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依法监管和助企发展双重职能。

加大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健全完善省市县公安机关警企常态联络沟通机制,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开展定点联系、随机走访等工作。加强企业内部及周边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和涉企风险研判预警,及时排查化解因疫情冲击、征地拆迁、破产重组、欠薪讨薪和安全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着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支持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依法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畅通涉企执法监督渠道。畅通公安12389投诉举报平台、“企业诉求平台”等监督联系渠道,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对企业反映的信访投诉举报事项依法核查处置,特别是涉及超数额、超范围、超时限冻结账户资金问题,省市公安督察部门直接组织核查,对违规冻结的责令办案单位整顿。加强警银警企合作,及时向企业推送防范投融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等风险预警信息,提醒防范风险隐患。

针对群众关心的如何为餐饮业等商业经营单位提供临时路内停车便利措施的问题,省公安厅办公室一级高级警长董兵表示,全省市、县两级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省公安厅“十项措施”部署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在城市餐饮业集中的区域以及其他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商业经营场所,“一点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因地制宜,错开通行高峰,在确保车辆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允许车辆夜间时段临时占用道路停车。同时,对发生道路违法停车行为的驾驶人,采取短信、电话告知等方式,提醒及时驶离,在规定时间内驶离的,不予处罚。

关键词: 货车电子通行证 停车位共享 一警双派快处机制 户籍类证明开具流程 柔性执法 扫黑除恶 涉企犯罪专项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