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布“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名单,南京成为江苏省首个且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食品安全领域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食品安全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对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助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南京市创建工作启动于2015年,2021年底完成考评验收。在国务院食安办刚刚公布的2019—2021年创建周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名单中,全国共有15个省(直辖市)的29个市(区)获评,南京成为江苏省首个、也是目前省内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我市坚持以创建为抓手提升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市本级食品安全专项资金由每年2000万元提高到8000万元以上,食品抽检量从3批次/千人提高到10.24批次/千人,有效解决了小作坊、小摊贩、农村家宴、食用农产品监管等一批难题,食品安全工作连续六年在省对市考评中保持优秀等次。第三方调查显示,我市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从71.76%提高到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