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书面审议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2020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561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053个问题,有990个(占94.02%)已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的410个问题和要求持续整改的98个问题,均已制定措施和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落实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共涉及金额1372.8亿元,已整改问题金额1285.12亿元,问题金额整改到位率93.61%。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64项,约谈37人和195个机构,追责问责131人。
省审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报告全面反映了财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乡村振兴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风险防范、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绩效管理、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管理、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等七方面取得的整改成效。
在财政管理方面,有关单位采取加强资金统筹、定期清理存量、细化转移支付预算、加快分解下达、规范资金使用、调整用途或上缴财政等措施,共计落实整改金额862.39亿,完善行政经费节约考核等制度37项。
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有关单位以审计整改推动利企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密集出台各类纾困解难、减税降费、稳岗就业政策措施,将违规收取的涉企保证金24亿元退还给企业,向超2.9万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在乡村振兴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风险防范方面,要求新一轮农业产业园申报前须先落实50亩建设用地;针对大气污染问题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出台我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办法,安排使用或收回闲置债券资金22.57亿元。
在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方面,审计指出的养老保险应保未保5232人、基本医疗保险应保未保6468人均已落实参保,应获未获住房保障2303人已落实补贴,并追回了违规减免或被骗取的社保基金。
在绩效管理方面,有关地区和单位抓紧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进度,采取加快下达拨付、收回资金、重新分配等方式,共计落实整改金额97.73亿元。
在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管理方面,省属企业追回国有资产损失风险,完善资产处置决策程序;针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有关单位调整账表2.66亿元;针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问题,有关地区整治闲置土地9948.21亩,纠正违法占地4318.63亩,组织复耕复绿2.59万亩,清理整治湿地林地1.42万亩和非法利用水域滩涂养殖4.37万亩。
在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方面,有关地区和单位清理与上级政策法规不相符的政策文件,及时纠正违规决策事项,通过补办手续、签订终止协议等整改38.03亿元,完善议事决策等制度71项;采取注销企业、股权转让、免除兼职、退回报酬等方式整改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问题,追责问责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