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屋背岭遗址等132处不可移动文物被列入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同时公布的还有3处与现有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在新公布的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有古文化遗址3处、古墓葬2处、古建筑37处、石窟寺及石刻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达88处。据统计,目前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已达887处。此次公布的与现有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单则包括古建筑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
自2019年公布第九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后,我省再次启动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于2021年2月正式开展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共完成334处不可移动文物申报点的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集中评审等工作,申报数量居历届之最。
记者注意到,本次入选名单中新增多处革命文物。包括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旧址、南石头监狱遗址、上朔村《当红军歌》题壁、陈铁军故居、萧向荣故居、东湖旅店、海丰总农会旧址、国立中山大学乐昌办学旧址、孺子牛雕塑等,涵盖了南昌起义部队南下广东、中央红色交通线、长征(红一方面军)、香港文化名人大营救、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左翼作家联盟等相关重要革命旧址,以及反映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遗存,蕴含着南粤人民百年红色基因,体现中国共产党百年革命峥嵘岁月与奋发进取的精神。
省文旅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批革命文物被列为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有利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赓续南粤红色血脉,传承华南红色薪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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