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翻转、法槌起落……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经验丰富的审判员、民二庭庭长,她始终如一地围绕审判工作这一核心,秉持“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的信念,将司法为民的种子厚植群众心间。她先后获评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天平巾帼标兵”,日前获自治区妇联授予“广西三八红旗手”称号。


(资料图片)

她就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邓媚

在坚持民商事一线审判工作的14年时间里,邓媚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办案过程中每一起案件都认真审查,公正判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邓媚在审判工作现场。

近年来,她共主审254件民商事案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265件。所审结案件多次获当事人赠送感谢信和锦旗,所主办案件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精品案件。

公正判决 勤勉敬业履己任

“感谢来宾中院,感谢邓媚法官,感谢民二庭的每一位办案人员,是你们用公正的判决让我追回了已经交纳10年之久的37万元的股权转让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当事人闫某不远千里从山东省巨野县到来宾中院,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亲自赠予邓媚时激动地说道。

2019年5月,邓媚审理了闫某与严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在受理本案后,她第一时间询问当事人,了解情况。该案中,闫某以37万元的价格获取严某在象州县重晶石矿中的5%股权,后因严某无法获取采矿权,闫某要求严某退还37万元遭到拒绝,最终诉至法院。

邓媚作为该案的主办法官,在反复查阅案卷、分析案情,并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论证研判后,支持了闫某的诉请,最终判决严某向闫某返还股权转让款37万元及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公正高效地审结了该案。

面对当事人闫某的肯定,邓媚表示:“作为一名民商事审判法官,我能做的就是在公正裁判的同时,也考虑给你们提供最大的便利,维护你们的合法利益。”

邓媚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

耐心调解 释法明理化纠纷

“案件情况较复杂,但我们必须处理好。”邓媚在审理来宾某糖企与某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时如是说。

办案中,她发现,本案所涉及的买方来宾某糖企是我市龙头企业之一,对我市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而卖方某企业又属外地企业,如果判决对来宾某糖企有利,某企业会认为我院判决对当地企业有偏袒之嫌,而判决对某企业有利则对我市企业有所打击。

考虑到案件处理可能遇到的一系列难题,邓媚庭审后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分析利害得失,释法明理,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最大限度平衡双方诉求。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事后,某企业给来宾中院发来了一封感谢信。该案件还获评全市法院精品案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审判工作中应当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邓媚始终在心里这样告诫自己,也始终践行这一承诺。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女法官,邓媚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新期待为导向,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的理念,大力加强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足感与获得感,进一步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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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观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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