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津南法院刑庭审结一起冒充“高校教授”实施诈骗案件。退学学生苏某利用被害人何某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冒充本市“高校副教授”,称其可以通过内部推荐的方式帮忙安排工作,以此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56万余元。最终,法院以被告人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钱款。
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间,苏某因没有经济来源,无法偿还他人欠款,遂生诈骗贪念,后伪造自己“某高校大学副教授”身份,对失业在家的何某谎称可以利用其身份,通过内部推荐的方式,让其成为该大学图书馆的职工。在骗取何某信任后,苏某编造需要缴纳入职的各种手续费及保证金、给领导送礼疏通关系等理由,先后多次通过现金、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等方式骗取何某人民币共计560443.4元,得款后用于网上借贷还款和日常挥霍。
据了解,苏某于2007年高分考入本市某大学化工学院,但因成绩不达标中途被学校退学,多年来并未好好工作,靠网上借贷和向身边朋友“借钱”,维持其所谓“副教授”光鲜亮丽的生活。案发后,家人才得知其已离开校园多年,还原本以为像其本人所述,因成绩优秀被保研、读博、继而留校任教。被害人何某与被告人苏某系通过桌游游戏结识,逐渐形成桌游“圈子”,成为“熟人”,有了这层关系后,被告人苏某利用被害人何某急于找一份正式稳定工作的心理,步步为营,实施诈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表示认罪悔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通过本案的审理,反映出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首先是大学新生入学进行角色转变。个别大学新生如本案被告人苏某一样,曾经也是人们眼中“别人家的孩子”,初入大学后,心理、生活方式、学习模式和高中大有不同,但因缺乏自律性,整日沉迷于网络游戏,加之各种社会诱惑,严重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成绩日益滑坡最终导致退学。因此,大学新生应尽快调整心态适应新的环境,更新学习观念,提高自律意识,同时注重心理健康,学会正确评价自己、定位自己。
此外求职找工作需走正规合法途径。近些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心理,伪造高校教授、政府工作人员等身份以帮忙推荐工作为由实施各种诈骗活动。为此,提醒求职者找工作要走正规合法途径,谨防上当受骗。天下没有完美的骗局,凡是骗局终有破绽,但如果求职者没有足够的防范,就会深受其害。此案的被告人苏某就是抓住被害人急于找工作的心理,钻了空子,让被害人心理、钱财两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