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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长帆 编|深海
6月9日晚间,力源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力源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1年度,力源科技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的方式,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3,838,981.52元、虚增利润总额27,072,877.87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4.71%和68.23%;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415,929.19元、虚增利润总额4,256,309.89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42%和34.01%;2021年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1,681,415.93元、虚增利润总额5,425,572.92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54%和27.16%。
2022年10月29日、2023年5月4日力源科技先后发布《关于前期会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对此,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力源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沈万中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拟对时任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裴志国,时任董事、项目部负责人金史羿,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沈学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任董事、采购部负责人林虹辰,时任董事、分管项目部的副总经理曹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截至2021年10月28日至2022年9月28日之间买入过该股票,并在2022年9月28日收盘持有力源科技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去年9月28日,公司曾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万中、沈学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一是2021年度公司存在部分项目材料尚未完全发至客户项目现场而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二是公司未按照实际工作工时情况对管理人员、仓管人员的薪酬在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中进行分摊,还将少量原材料卸货费用等搬运费误计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列支和管理不规范;三是公司2022年召开的部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中的召开方式、会议地点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司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多列支研发费用、“三会”运作不规范等问题。
天眼查显示,力源科技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1.58亿元,于2021年5月13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核能发电厂、火力发电厂和冶金、化工等工业企业及市政行业的水处理系统设备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同时为电力企业提供智能电站设备的研发、设计和系统集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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