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晓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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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 魏芷瑶 李露

“我们最近在统计小区哪些区域警示牌掉落了或者有缺失,后面全部都要贴起来,以后加强宣传。”4月19日,武汉东湖高新区某小区物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2018年,该小区一名清洁工被从天而降的钢筋砸中,钢筋贯穿脑袋,后经抢救捡回一条命。由于找不到事主,该小区某栋楼80多名住户被告上了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近日,经二审审理,法院判决该栋楼49名住户承担70%责任,小区物业承担30%责任。

某小区

天降钢筋插进清洁工脑袋顶

王女士(化姓)是武汉某物业公司员工,该物业公司与武汉东湖高新区某小区物业达成合作关系,由该物业公司负责该小区保洁服务,王女士被派遣至该小区从事保洁工作。2017年7月起,王女士就来到了武汉东湖高新区某小区,负责小区清洁、打扫等工作。

2019年5月的某一天早上,王女士如往常一样准备到小区开始一天的保洁工作,当她走到该小区某楼栋外时,突然天上掉下来一根钢筋,直插进她的头顶,王女士一声惨叫,随后瘫坐在地,头上血流不止。正值上班高峰,小区里来往的业主发现了异常,立马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王女士被送往医院救治。

事发后,公安机关开展了调查,当天事发楼栋并无施工,插入王女士脑袋顶的钢筋约为1.5米长的一根钢筋,经过抢救,王女士捡回了一条命。造成本次事故的事主无法确定,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王女士受伤的视频情况,高空抛掷钢筋的范围可能为该小区某栋某单元3层至28层的2号房和3号房的房屋实际使用人,涉及80多户,由于该小区有大量出租户,房屋实际使用人是该房屋的业主或租户。

从受伤起至2019年6月,住院期间,王女士自费垫付了医疗费共计13万多元,王女士所在物业公司和她负责小区清洁的物业公司均不愿主动支付医疗费。王女士的治疗急需医疗费,无奈之下,王女士将自己的雇主武汉某物业公司以及从事工作的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经一审法院审理,2020年,法院判决武汉某物业公司和小区物业公司支付王女士垫付的医疗费13万多元。王女士后续开展治疗,武汉某物业公司主动垫付了后续医疗费,共计18万多元。武汉某物业公司支付王女士这次事故的全部医疗费合计31万多元。

找不到事主49名住户被告上了法庭

2021年,武汉某物业公司将事发楼栋业主80多户业主告上了法庭,认为王女士受伤治疗的全部医疗费不该自己全部承担,事发楼栋业主应当共同承担责任。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法院受理了该案。由于该案涉及人员较广,不乏租户和业主,为避免激化矛盾,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法院法官告诉记者,送达时,该院直接在涉事楼栋下方设立桌子,法官当天逐一向该楼栋的居民、租户发放送达通知书,释法明理,并提醒居民做好举证工作。

此案后开庭审理。法庭上,被告居民十分不解,此事与自己有什么关系?自己凭什么成为被告?这也是法庭的争议焦点。一审法院认为,《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本案中,武汉某物业公司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针对王女士受伤一事承担了赔偿责任,其有权向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追偿,让房屋实际使用人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庭审中,由于现有证据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只有30多户通过拿出时间证明、上班打卡记录等证明,排除了当时自己不在场或不可能抛掷物品的可能,明确自己不是侵权人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其余49名住户均未能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行为人和可能加害人的可能性,法院认为这49名住户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此外,法院认为,事发小区的物业公司作为事发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的发生,其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武汉某物业公司要求全部向上述49名住户作为被告进行追偿,没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酌定,事发小区物业公司应当对王女士受伤造成的损失承担30%的责任。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49户居民承担相应的70%赔偿责任,49名住户应分别向武汉某物业公司支付补偿款4542元。一审判决后,14名住户不服,提起上诉。今年3月底,经二审法院审理,维持了原判。

记者探访事发小区正在张贴相关警示

警示牌

事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小区已经加强高空抛物危害的宣传,比如在门栋里贴了警示牌。记者随机询问一些居民此前是否注意这些提醒牌,部分居民说经记者提醒才得知有此警示牌,最近小区在施工,偶有坠物落地。

湖北荣和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蕾告诉记者,为了遏制和惩治高空抛物行为,国家、地方均颁布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自2021年3月1日起,“高空抛物”正式入刑。湖北省和武汉市均出台相关的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高空抛物等行为,一旦违反将由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为了防范高空抛物事情的发生,需要物业公司和业主作出共同的努力,物业公司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譬如及时检查、维修、修缮楼栋设施,加强对业主楼栋安全的宣传教育。条件允许,可在小区必要的地方安装高空抛物探头等器材设备,若发生事故,可提供证据供有关部门调查。

作为业主,也应当提高对高空抛物危害的认知,自觉杜绝高空抛物行为,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将面临刑事追责。在查不出是谁扔的情况下,如果无法证明不是本人砸的,并且是二楼或以上的住户的话,很有可能需要与其他住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日后若查出具体侵权人后可向其追偿。涉诉后,有不在场证明的住户或者证明与自身无关的证据可向法庭积极举证,如若查明属实,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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