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业务又迎来重磅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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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

通知提出,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具体来看,中国人民养老保险、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太平养老保险、国民养老保险4家保险公司将率先尝鲜,集中在创新发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探索利用多渠道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以及相适应的销售长期激励机制等试点内容上发力。

其实,就在上个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才刚刚印发《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今,仅仅过去不到半个月时间,商业养老金业务又迎来了试点,养老金业务再度提档,加速扩容已然在途。

不仅如此,本次商业养老金定位于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惠性、创新性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具有支持和补充的作用

对此,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次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开展,不仅进一步丰富商业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也是落实协调发展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要求的创新探索,有利于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截至目前,银保监会已经先后启动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产品、特定养老储蓄等试点,且均取得积极成效。

从二级市场投资机会看,养老金业务利好政策频出叠加房地产行业向好,有望共同推动保险股估值修复。

信达证券表示,近期养老金业务细则的各项出台,有望使险企更好地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从而不断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预计头部险企有望凭借更丰富的产品体系与更完善的系统建设更为受益。

开源证券研报表示,低估值、稳增长政策发力和基本面底部企稳是当下看好非银板块超额收益延续的主要逻辑,其中保险股估值水平更低、更受益于地产行业向好。

作者|虹小豆

编辑|lele

关键词: 养老保险 业务试点 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