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性合规性,短板知多少


(相关资料图)

作者:李欢

编辑:吴双

风品:令煜

来源:首财一一首条财经研究院

疾风知劲草,烈火炼真金。

据Wind数据,2023年第三季度A股共有91只新股上市,募资总额1139.658亿元。环比第二季度IPO首发家数、募资总额均有下降。撤否方面,三季度共有74家撤否。

上市审核节奏放缓之际, 9 月 28 日,和特能源更新动态,IPO申请已获上交所受理。

信心可嘉,实力含金量足够么?

01

原材料价掣肘、净利波动

热电联产算好生意?

LAOCAI

还是基本面说话。

公开信息显示,和特能源的主营业务为热电联产业务,专注于通过建设热电联产平台,为客户提供集中供热、电力供应以及一般固废资源化处置服务。是元洪投资区内唯一的热电联产企业及江阴港城经济区内主要的蒸汽管网运输服务企业,服务终端客户量近80家。

据华尔街见闻,今年5月,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供热涨价惹纠纷?看法院如何进行一次“有温度”的调解!》一文显示,福建康宏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弘股份)曾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将起诉和特能源子公司福州和特。

彼时,康弘股份不认可福州和特的调价方案,但考虑到所处园区仅有福州和特一家热电联供的企业,康弘股份亦担心断供后影响生产。最终,上述纠纷在该院调解下得以解决。

招股书显示,和特能源热电联产业务的原材料主要为煤炭。2020年至2022年,及2023年1-3月,煤炭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额比达94.89%、94.89%、95.07%、98.26%。

其中。2020年至2022年,煤炭市场价由592.30元/吨涨至1183.62元/吨,涨幅近一倍。面对成本承压,和特能源涨价不乏无奈。

报告期内,公司热电联产业务的毛利率为33.73%、13.93%、5.83%、9.19%,与煤炭价格先降后升的趋势基本一致。

同期,和特能源总营收为3.14亿元、3.83亿元、4.55亿元以及1.07亿元;归母净利1.16亿元、7374.89万元、7870.55万元以及1839.9万元。

不难发现,净利、营收走势存在不一致。2021年出现增收不增利,2022年营收创下4.55亿新高,净利润却远低于2020年。

行业分析师郭兴认为,和特能源的热电联供业务稳健性亟待提升。不断变动的原材料成本容易侵蚀公司利润;地方环保政策的变化也可能给业务带来波动影响。

要想改善盈利,要么借助规模优势,要么借助涨价手段。以本次募资用途为例,和特能源的重心便聚焦于园区项目建设。

考量在于,若无法改变原材依赖,稳健的规模优势好达成么?

02

债务承压却大笔分红

凭啥募资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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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化解债压更急迫些。

2020年至20022年,及2023年1-3月,和特能源账面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合计金额分别为7012.81万元、6788.57万元、11522.78万元、10490.66万元,占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比为83.33%、201.74%、212.84%及115.55%。

令人意外的是,和特能源竟于2022年大笔分红1.93亿元。要知道,2020年至2022年,企业净利润总计才2.68亿元。抛开突击分红质疑,仅看看承压的流动性,多少分红底气呢?

更扎眼的是,募资用途拟将拿出1.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一边大手笔分红,一边上市募资补流,募资用途有多科学严谨?多少必要性?

03

核心数据“打架” 关联交易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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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透股权结构可知,分红最大受益者将是严勇家族。招股书显示,实控人严勇、林建芳以及一致行动人林俊云控制了和特能源88.47%的股份,其中严勇、林建芳系夫妻关系,林俊云则是林建芳母亲。

可见,和特能源具有较明显的家族企业特征。

行业分析师孙业文表示,企业发展早期,家族管理有利运营稳定性、决策高效性。而成长到一定规模后,现代企业管理就是重中之重。家族企业治理透明性、决策先进性、开放性、精准度前瞻度,团队人才培养、提升空间等都是舆论焦点。

于和特能源而言,除了大笔分红,核心数据打架、关联交易等也拷问企业的内控能力。

据乐居财经,和特能源招股书与其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披内容存在差异,涉及重大风险事项、主营业务产品、核心技术、财务数据。

其中,包括研发费用、营业成本、蒸汽成本、毛利率、存货周转率、净利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19处数据存在差异。

以研发费为例,和特能源2021年挂牌期间披露金额为1291.49万元,招股书披露的同期金额却只有258.22万元;

2020年,公司挂牌期间披露研发费为1110.60万元,招股书披露金额为230.37万元。

是何原因?哪个正确呢?和特能源需要给出合理解释。

再看关联交易。比如2020年,公司便拆出511.28万元给实控人严勇,拆出120万元给实控人林建芳,拆出2720.74万元给严勇控股的聚福苑(福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诚然,上述借款人当期已经足额归还相关资金,并支付相关利息。然而,拆借本身就是舆论的关注点。

除向关联方拆借资金,和特能源还曾收购关联人名下公司。

据招股书,2020年9月8日,和特有限与严勇签订《聚福苑(福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特有限将持有聚福苑95%的股权(出资额760万元)转让给严勇,转让价格760万元。

2021年1月10日,林建芳与和特能源签订《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林建芳将持有和特新能源5%的股权(出资额500万元)转让给和特能源,转让价格500万元。

2021年1月10日,林建芳与和特能源签订《福州和特供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林建芳将持有的和特供热1%的股权(出资额25万元)转让给和特能源,转让价25万元。

诚然,上述交易没有溢价,但仍易让外界追问交易的合理性、公允性,有无利益输送可能?

本文为铑财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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