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43号)》。

通告指出,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科染发膏(自然黑)等2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资料图片)

源自药监局

根据处罚信息显示,此次被检出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主要涉及染发膏、防晒乳、精华液、面膜等产品,从项目看,成分对比、菌落总数、部分成分超过限量值等不合规问题突出。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众处罚品牌中,兰蔻、安热沙、透真等知名品牌赫然在列。

问题频发

染发膏、防晒产品占比7成

染发类、防晒类产品一直都是抽检重点的关注对象。

仅2023年开年至今,国家药监局发布过10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通告,涉及到的364批次产品中,洗发护发及染发产品占比超过60%,半数以上的不合格产品都是有关头皮护理的相关产品;防晒类产品也紧随其后。

本次通报显示,在23批次不合规的化妆品中,染发类产品6批次、防晒类产品10批次、面膜2批次、养发类产品1批次、精华液1批次、保湿霜2批次等。其中,染发类产品及防晒类产品共计占比7成。

具体来看,染发类产品涉及天科、钰彩、嘉瀛、普柔玛丝特等品牌,防晒产品包括透真、丹肤泉、安热沙等品牌。

而关于染发类产品抽检不合格原因,较多的是因为实际产品中的染发剂与备案或者包装标签上的配方成分不一致,以及染发剂超标,超标的染发剂多为苯基甲基吡唑啉酮、2,6-二氨基吡啶、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等。

如天科染发膏(自然黑)在不同批次中,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分别达到0.57%、0.49%。需要关注的是,苯基甲基吡唑啉酮是化妆品准用染发剂之一,在染发产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5%。而

此外,钰彩染发膏(闷青色)因添加了0.26%的2,6-二氨基吡啶,超过了最大添加量0.15%而被通报;嘉瀛染发膏(闷青色)则因标签与实际产品的成分对比不同被处罚。

防晒类产品则主要是抽检不合规的原因则主要聚焦在成分对比等原因。如,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啫喱未检测出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水杨酸乙基己酯、乙基己基三嗪酮等;兰蔻轻透水漾防晒乳则因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等成分。

值得一提的是,资生堂集团与欧莱雅集团均提出了样品真实性异议。经上海市药品监局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上述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这意味着,药监局抽样的产品为“假冒”产品。

抽检迎来新格局:曝光常态化

有业内人士指出,未来国家药监局监管会向精细化、专业化、常态化迈进,曝光力度之大,无疑会形成新的监管格局。

事实上,为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精准打击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国家药监局加大了对化妆品上市后的监管手段。

如,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一旦企业否认生产或进口的,核查处置部门结合企业提交的证明材料、经营环节溯源等情况,综合判断并出具样品真实性异议审查意见。而经核实企业存在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对其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在公开抽检结果时将予以曝光。

9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也进一步加大了对傻姑电商平台的监管。办法对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管理、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不仅提高了违法成本,也提高了违法必纠的概率,大大减低了主动违法的概率。

而就在不久前,据广东省药监局消息,因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且在调查时提供虚假材料否认生产涉案产品,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禁业10年,法定代表人被终身禁业。这也是首次有企业因抽检不合格最终遭到顶格处罚。

今年4月,汕头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因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且故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情节严重,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双双被处以10年禁业。

可以看到,随着监管层正在加大抽检力度,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化妆品行业也从“野蛮生长”时代,迎来更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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