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属不属于不可抗力
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次“新冠疫情”起迅速爆发,具有突发性,一般公众无法预见,且疫情爆发至今尚无有效治愈方法,一般公众亦不能避免。可以看出,“新冠疫情”已符合不可抗力认定原则的两项,只有在“不能克服”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构成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构成不可抗力的情形大致有以下几种:
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是指独立于人们对意志以外发生的事件,它是人类预见力和防范力在合乎情理的条件下所不能及的,或至少是防止或避免不了的。
2、社会事件,如战争、武装动乱、罢工等。在现代社会,实践中,遇到上述社会事件等情况少之又少,但是,这几种情形仍然被认为是不可抗力范围,一些异常社会事件等发生,能够认定为不可抗力的类型。
3、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主要是指由于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法律、行政措施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
4、传染病、瘟疫等无法预见的疾病。传染病、瘟疫等不可预见的疾病,从特征上来看,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一般也是不可抗力的类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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