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计学类按照设大类招生,其中包含4个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含10个培养方向:视觉传达、数码艺术、动画设计、插画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影像传播设计、时尚设计、产品设计、空间与室内设计、景观设计。
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其中,入选中外联合培养2+2双学位项目学费标准按有关协议要求执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招生计划115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北京 | 4 | 安徽 | 3 | 广东 | 3 |
河北 | 2 | 福建 | 5 | 重庆 | 2 |
山西 | 3 | 江西 | 3 | 四川 | 4 |
辽宁 | 3 | 山东 | 7 | 贵州 | 2 |
上海 | 40 | 河南 | 7 | 陕西 | 2 |
江苏 | 8 | 湖北 | 4 | ||
浙江 | 8 | 湖南 | 5 |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该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
3.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三)大类分流
设计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校后第一周进行专业和方向预分流,每个培养方向录取人数不超过20人。学生根据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培养方向,分流时重新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分流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就读专业和方向。
专业分流综合分=(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满分)×600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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