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杨洋 编|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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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晚间,*ST越博公告称,公司前期披露的诉讼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其中,公司作为被告的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于2023年8月15日收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05民初91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向原告支付运输费208.36万元及利息损失等,并向原告退还保证金10万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1.71万元,由被告负担。
李占江、公司作为被告的合同纠纷一案,于2023年8月16日收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05民初32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确认原告唐某对被告李占江享有到期债权109.5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ST越博表示,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上诉状。上述诉讼事项所涉及的欠款已在2022 年财务报表中体现,因此公司未计提额外的预计负债,对已披露的2022 年度利润没有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1.71万元,具体金额以发生额为准。
雷达财经注意到,*ST越博可谓诉讼缠身。今年7月19日晚间,*ST越博曾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诉讼情况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案件的诉讼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942.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ST越博因信披违规问题正面临投资者的索赔。今年3月23日,公司收到创业板监管函。监管函显示,*ST越博及控股子公司共涉及15件诉讼案件。其中11件诉讼案件于2022年调解结案、一审判决结案、撤诉或处于一审审理中,涉及金额合计约1451.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0%;4件诉讼案件于2023年立案、开庭审理或撤诉,涉及金额合计约1829.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5%。
针对上述诉讼事项,上市公司此前并未及时对外披露,直至今年3月7日才补充披露。深交所在监管函中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第8.6.3条的规定。”
对此,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凡是在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3月6日买入,且在2023年3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ST越博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报名。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越博成立于2012年4月份,2018年5月8日在创业板上市,公司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新能源整车制造厂商提供整体动力系统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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