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冯秀语 编|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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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江特电机股价依旧低迷,早盘公司一度跌超2%,并触及年内新低价10.18元/股,至午间收盘跌1.53%。年内至今,江特电机股价累计跌幅达41.15%(前复权)。

公司近期发布业绩预告,预计上半年净亏损4000万元-6000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13.5亿元。对此,公司解释称,报告期内,碳酸锂价格持续下跌,公司消化前期较高价格外购的锂资源,导致锂盐业务亏损;受区域内客观因素影响,自有矿供应阶段性下降,导致自有锂盐产量阶段性下降。

值得一提的是,江特电机还面临投资者的索赔。据此前公告,2022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号)。

经查明,2017年至2018年期间,江特电机间接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通过与其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存货和利润。

其中: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2693.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693.85万元,分别占江特电机2017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0.8%、8.18%;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6740.32万元,虚增存货 9529.57万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1亿元,分别占江特电机2018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存货、利润总额的2.23%、10.77%、6.39%。上述情况导致江特电机披露的2017年年报和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违法事实,有江特电机相关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财务会计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情況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江西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兼总裁朱军、时任董事兼副总裁罗清华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时任财务总监龙良萍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时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对闵银章被给子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时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宣春银锂”总经理辛毅敏、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部长柳光明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的罚款。

对此,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凡是在2018年4月13日至2021年12月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12月9日收盘时依旧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江特电机成立于1995年,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企业注册资本17.06亿元,实缴资本17.06亿元。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锂云母采选及碳酸锂加工,特种电机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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