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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石网科(688030.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尚喜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亏损金额为-2.3亿元至-1.6亿元。2023年4月27日,公司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亿元。根据规定,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公司迟至2023年2月10日披露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及时。

此外,公司财务部门未能及时准确提供公司预计的2022年经营业绩情况,导致公司未能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尚喜鹤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副总经理,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尚喜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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