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股票频道1月19日电第十八届发审委2023年第9次工作会议公告的补充公告显示,因北京燕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燕文物流或发行人)已申请撤回申报材料,发行监管部决定取消第十八届发审委2023年第9次发审委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实际上,作为跨境电商物流综合服务商,燕文物流在签署并递交招股书后,不仅仍然频频出现被约谈、整改、处罚的现象,且疑涉尚存在客户与保荐方关联关系未披露的情形。
约谈/整改/处罚频发仍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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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燕文物流2021年12月25日签署并递交的预更新稿内容,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末,发行人及子(分)公司受到的处罚共计11起,总计被罚款48760元。分别涉及燕文南昌(3起)、燕文天津(1起)、燕文东莞(1起)、燕文物流(1起)、燕文杭州(2起)、燕文无锡(1起)、燕文顺义(2起)。
而国家邮政局网站信息显示,2018年以来,除燕文长沙因“提交的办理分支机构名录的资料多次存在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实名收寄系统对接不到位”、燕文莆田因“快递经营资质失效”被约谈外,燕文义乌、燕文上海、燕文南昌、燕文福州、燕文重庆、燕文莆田等多个分公司被要求整改,其中原因涉及“抽检率低”“防疫制度不健全”“监控资料不完整”“岗前培训全覆盖未落实”“实名邮寄系统对接不到位”等多个方面。
图片来源:国家邮政管理局网站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发行人IPO期间,2021年8月11日,燕文天津因“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被罚款天津市邮政管理局9万元;2021年9月7日,燕文东莞因“未按规定和标准处理无着快件”被东莞市邮政管理局罚款7000元;燕文莆田因“未按规定落实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制度”被莆田市邮政管理局罚款10.5万元。频频发生被约谈、整改、处罚的现象,或说明燕文物流内控方面仍然存在的不足。
图片来源:国家邮政管理局网站
客户与保荐方疑存关联未披
橙联(中国)有限公司作为燕文物流各期主要电商平台客户,2018年至2021年度,燕文物流对其产生的销售额分别为199.03万元、707.48万元、1108.20万元。此外,燕文物流各期其他客户分项中备注显示,2018年发行人无其他业务,2019年其他业务仅有橙联(中国)有限公司一家。且披露该客户为eBay的物流经营主体,除国际快递全程业务、国际快递揽收及处理业务外,还向发行人采购了国际运输(空运)等单一环节的服务。
在反馈意见中,发审委要求说明橙联(中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影响保荐代表人等保荐业务人员的独立专业判断。
虽然股权结构明面上显示橙联(中国)有限公司股东为香港橙联股份有限公司,但公开信息显示,橙联(中国)有限公司的主要人员中,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杨铸,曾为天地华宇执行董事,而天地华宇又是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公司。监事宋鹏飞2018年尚为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且股权穿透显示,截至目前,该二人参股或担任高管的其他公司中,仍然与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则为中信集团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从事投资业务的专业公司。对于橙联(中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此次保荐方之间关系的核查结果,预更新稿中并未做补充说明。
图片来源:活动家网站
图片来源:投资家网站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21年6月30日,燕文物流共有揽收车389辆,其中公司自购车10辆,员工自带车379辆。员工自带车辆中,存在挂靠燕文物流或第三方的情形。而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涉及发行人的劳务纠纷内容,发行人员工带车入职时和公司之间签订的为车辆租用协议。通常而言,企业招聘带车的司机时如签订合同为劳动合同,无论发生交通事故还是司机发生人身伤害,都属于职务行为,企业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而租车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则在于,发生交通肇事事故或司机人身伤害时,属于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与带车入职的员工签订租车协议,是否涉存在转嫁成本或风险的情形,燕文物流并未回应。
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客户类型和数量的增多,燕文物流坦言,如在服务管理中出现不可预料的失误,或者对客户投诉等反馈意见的处理不到位或不及时,可能直接影响客户对公司服务品质的评价,从而存在影响公司的获客能力和市场声誉。同时,存在部分作业人员未能严格按照作业规范操作造成事故或意外的风险,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类交通意外事故的风险,部分寄递物品不符合进出口检验检疫条件或属于禁止寄递的物品类型而导致公司遭受行政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