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记者 汪 军 王 博
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强调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为了从源头上减少案件数量,一些地方的法院联动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等,对案件源头形成“治理矩阵”和治理合力。
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贵州、北京、甘肃等地通过强化法庭建设,利用大数据建立“法院调解平台”,在诉源治理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法官深入田间地头提供法律服务
建立联动协作“朋友圈”形成治理合力
在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太平营街道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室里,一起涉及80万余元的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有效介入,只花了两三天时间就调处成功。半年时间里,松桃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前成功调解了569起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近4亿元,对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起到了较好作用。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增长数量最多的11类民事案件确定为诉前矛盾化解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总对总”诉调对接,即同主要案件领域的政府主管部门、群团组织等加强对接,形成沟通会商、信息共享、协同处置的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蒋浩介绍,2021年,贵州各级法院与人社部门开展诉调对接工作,诉前化解了大量劳动人事纠纷,还与贵州银保监局在诉前调解结案1349件,与省工商联在诉前调解结案9504件。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也在深入推进金融案件诉源治理方面发力,与北京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北京秉正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中心及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6家金融机构代表共同创建“1+2+N”联动联治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共同探索打造规范、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金融行业诉源治理“生态圈”。
强化法庭建设筑牢“解纷阵地”
贵州省法院系统强化人民法庭建设,让人民法庭成为化解矛盾纠纷、处置基层“杂症”的有力阵地。目前,贵州共有人民法庭409个,法官工作(站)点1280个。人民法庭同乡镇党委政府、基层组织一道,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做到“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解纷、一次性了结”。
前不久,广东某经销网点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向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要求天柱县某公司支付货款12.369万元。法院立案庭法官第一时间通过“云上法庭”面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督促被告及时支付货款。之后,债务人同意支付货款,原告决定撤回起诉,这场纠纷止于诉前。
“种子法庭”是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人民法庭探索推行的服务种业的工作模式。在涉种纠纷化解中,法庭组建了专门合议庭审理涉种案件,与当地大专院校、种子管理部门、制种龙头企业合作建立“专家库”,遴选十余名“专家型”人民陪审员,为种业纠纷提供专业咨询,给案件审理增添专业视角。据统计,自该模式推行以来,西郊法庭办理的涉种纠纷非诉解决比例超过70%,调解成功率超过80%,涉种案件平均办理周期仅为25天,比过去缩短了一半以上。
甘州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宏荣说,“种子法庭”通过“治未病”,让当地涉种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种企、种农诉累减轻。今后全区涉种案件也将逐步向该法庭归并,推动实现涉种案件办理专业化、专门化。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人民法院大塘法庭化解纠纷进茶园 吴光于 / 摄
依托“在线调解平台”提升多元解纷质效
贵州各级法院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群众提供多样化调解渠道和丰富的调解资源。各级法院严格审核和引入调解组织,增加专业调解人员,组织调解员在线培训,着力将线上调解优势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之中。
“谢谢法官,真的没想到,我们的矛盾纠纷不用到法院也很快得到了解决,少了很多往返和奔波。”原告石某对案件承办法官及时调解纠纷表达了感谢。这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人民法院首次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远程调解的一起离婚纠纷案。被告杨某在云南省昆明市做生意,到法院领取应诉材料时请求尽快开庭审理,而原告石某因故无法及时到庭参加诉讼。
为解决这一实际难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平台上,承办法官担任调解员,通过手机App视频呼叫双方当事人参与视频调解,形成三方在线实时调解,并能在线签订调解协议书。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最终原告石某与被告杨某自愿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分担达成一致协议。承办法官介绍,调解平台依靠专业人员配置,可以有效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审判资源。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数据显示,贵州各级法院人民法庭实现了“在线调解平台”入驻率100%,提升了人民法院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通过引导当事人选择线上调解,解纷效率提高、司法成本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