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宣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

通知提出,1、严禁网络视听平台传播违规游戏。网络影视剧、网络综艺、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均不得直播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网络游戏,不得通过直播间等形式为各类平台的违规游戏內容进行引流。2、加强游戏直播內容播出管理。3、加强游戏主播行为规范引导。网络主播应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4、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5、督促网络直播平台建立并实行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并为未成年人打赏返还建立专门处置通道。

关键词: 未成年人 主管部门 直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