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4月11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11日消息,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江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周江勇利用担任浙江省鄞县副县长,象山县县长、县委书记,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舟山市市长、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报道

1月19日晚,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五集《永远在路上》播出,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的案情首次披露。

浙江是市场经济活跃地区,部分领导干部存在搞“一家两制”的问题。周江勇就是属于这种情况,他和弟弟周健勇一个从政、一个经商,利用公权力为弟弟经商提供帮助。

周江勇、周健勇兄弟攫取的第一桶金就建立在权钱交易的基础上。一家民营企业在周江勇授意下,和周健勇“合作”开办了宁波翔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所谓“合作”其实只是幌子,很快翔润石化公司变成周健勇独立承包,但依然长期免费使用这家民营企业的土地、厂房和设备。通过免除租赁使用费的方式,多年来,这家民营企业向周江勇兄弟输送利益达七百多万元。与此对应,周江勇则利用职权,为该公司在获取土地等方面提供帮助。

周健勇投身商海,也给了各路商人顺理成章利用他围猎周江勇的机会。一家建筑公司老板史时红就是其中之一。从2013年到2017年期间,周江勇先后在涉及舟山、温州的多个项目中,按照周健勇传达的请托,为史时红提供帮助,周健勇则先后八次以“借款”为名收受史时红所送的钱财,总计金额达9000多万元。

周江勇担任舟山市委书记已经是党的十八大之后,他却自认为能通过设置“防火墙”来规避监督。在收受史时红贿赂的过程中,他本人和史时红从不接触,都是通过弟弟作为桥梁。史时红的公司也不是直接拿项目,而是先和周健勇找到一些大型央企、国企,承诺帮他们找周江勇拿项目,事成后将部分工程交给史时红的公司做。周江勇为一些大型央企、国企拿工程,也显得名正言顺。

进入数字经济时代,周健勇也希望搭上这班车。2017年,他在宁波和人合资创办优城联合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对外宣称是一家聚焦“地铁互联网+”的高新科技公司,其实核心资源还是他哥哥周江勇的权力。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周健勇热衷于结交各路老板,表面是推销高新科技概念,实际是兜售周江勇的权力。一些企业也希望通过周健勇绑定周江勇,于是就采取“低值高投”的方式,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入周健勇公司的部分股权,周江勇则为这些企业在获取低价土地、优惠政策等方面提供帮助。

担任杭州市委书记期间,周江勇曾在一次会议上公开说:“这是一个能干事的时代,这是一座能干成事的城市。能够在这样的时代、这样的城市工作,是我们每个干部的无上光荣,也是对我们每个干部的重大考验。”而他自己,实际上却没能经受住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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