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7日,奥精医疗(688613.SH)发布关于劳动仲裁的公告。

近日,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立案通知书和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申请人:于秀荣

被申请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案情:申请人于2019年4月18日到被申请人处工作,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北京市。2022年8月22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获得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劳动仲裁的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差额、汽油补助、项目奖金、加班费等,各项费用合计4546.14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除本案外,不存在其他被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奥精医疗称,上述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劳动仲裁裁决为准。上述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及生产经营,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劳动关系仍存续。

那么申请人于秀荣何许人也?

图片来源:公司2021年年报

公开资料显示,据其2021年年报显示,于秀荣2021年期间从公司领取税前报酬115万元,2019年11月12日起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任期终止日于2022年11月12日结束。

图片来源:公司2021年年报

据彼时2021年年报披露资料显示,申请人于秀荣1973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1994年8月至2002年3月在唐山市冀东制药厂葡萄糖分厂任职,2002年4月至2003年12月在唐山冠鑫贸易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职务,2004年1月至2007年1月在唐山宏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项目经理职务,2007年2月至2008年12月在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高级项目经理职务,2009年1月至2010年11月在北京大泽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职务,2010年11月至2019年4月在北京国际贸易公司担任财务会计职务;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职务;2021年8月至2022年2月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职务;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职务。

图片来源:公司2021年年报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2021年报披露,于秀荣财务负责人身份任期终止日于2022年11月12日结束。

而2021年年报,于秀荣显示为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2022年8月30日披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已变更为黄晚兰。市场不禁好奇财务负责人任期尚未到期为啥更换?

图片来源:公司2022年半年报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端生物医用材料及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据奥精医疗披露的2022年半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3283.08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807.65万元。

而本次仲裁请求索赔金额比2022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金额还高不禁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关键词: 劳动仲裁 财务负责人 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