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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日获悉,为女性生育后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满足因生育中断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女性就业、再就业的需求,市妇联结合福州市实际,近日制定《福州市妇联巾帼助航·宝妈灵活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将引导动员企业挖掘潜能开设“宝妈岗”,帮助“宝妈”就近就便就业。
方案明确,“宝妈”主要指孩子不满12周岁,因生育中断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女性;“宝妈岗”指为“宝妈”设立的实行弹性工作和灵活上班的岗位,可大致分为协商工作时段的、对外发包工作的、工作时间地点双弹性、居家办公等类型。对于积极开展“宝妈岗”工作的单位,在评选巾帼文明岗、巾帼示范基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市妇联已在闽清、福清、马尾、仓山、罗源分别设立“宝妈·顶梁柱母亲”驿站,为受助对象提供土特产店销售岗位、夜市摊位、居家养老技能培训、家政服务培训等。(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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