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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与保利和润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据此,保利物业向保利和润转让标的股权,代价为人民币5570.69万元,于交易完成后,保利物业将不再持有保利爱家任何权益。

公告显示,保利物业将所持有的全部保利爱家股本权益(即30%)转让给保利和润,以2023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保利爱家的全部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8568.95万元。

保利爱家主要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业务,为保利物业的联营企业,并由保利物业、保利投顾及保利资本分别持有30%、40%及30%股本权益,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实际缴纳人民币5000万元,由各方股东按比例缴纳。

另外,保利物业预计将透过本次转让保利爱家30%股权录得账面收益金额人民币29.68万元(未扣除税项及开支),拟用作补充保利物业一般运营资金。

保利物业表示,在集团业务持续成长及发展的过程中,会定期审阅其投资组合并已决定出售其持有的所有保利爱家及保利和乐股本权益。

于保利爱家及保利和乐的投资只占集团总资产的极少部分,转让事项及保利和乐股权转让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带来任何不利影响,且有利于集团优化资产架构及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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