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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古)香港证监会谴责太平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同时罚款130万港元,原因是该公司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在雇员交易方面犯有内部监控缺失。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发现,太平证券没有就监察雇员的交易实施充足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就此,负责监察雇员交易的高级管理层、合规部及一名负责人员对其角色及职责均没有清晰一致的认识,而太平证券也没有就他们对雇员交易所作的审查备存任何记录。该负责人员的个人交易没有经过独立审查及批核,包括293项超出其个人账户所规定的交易限额的交易。香港证监会还发现,太平证券没有将其于有关期间内适用的个人交易政策告知全体雇员,并确保他们明白及遵从其政策。香港证监会在决定对太平证券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太平证券已采取补救措施来加强其在雇员交易方面的内部制度及监控措施,以及它以往并没有遭受纪律处分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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