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受“龙舟水”时节连续强降雨和上游来水叠加影响,韶关、清远等地出现重大汛情。企业厂房被淹、设备及货物泡水……如何减少损失?广东省税务部门对现行有效的遭受自然灾害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提醒企业做好资产损失的确认工作,并保留好相关凭证,以便按实际受灾情况和相关税收政策要求,申报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或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或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部门也在第一时间为企业灾后复工复产送上最合适的税惠政策,并帮助做好企业受灾情况统计,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这次洪水来势汹汹,很多设备都来不及搬往高处,只能看着设备被水淹没。经初步估算,设备等方面的损失达100多万元。”在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造船厂,设备堆放区、生产区水深3米余,数控机、剪板机、液压柜剪机等大批设备浸泡水中,厂房1楼几乎没顶在洪水里……该厂经理梁修艺说,等洪水消退后,既要全面清洁,做好厂区的卫生消杀,又要清理检修厂房设备,需要一个多月才可以正式复工,停工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0万元。

为了帮助受灾企业渡过难关,清新区税务局主动联系造船厂,第一时间派出受灾企业专属服务队,上门实地了解受灾情况,协助企业清点物资,提醒企业加强对账簿、发票等重要凭证的管理,及时梳理受灾物资清单、做好照片等佐证资料的收集。同时,告知企业如果资金周转困难,其A级纳税人的评定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的“银税互动”项目申请信用贷款,并就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项目归集、申报、证明资料准备等事项开展纳税辅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红利”,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清远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组建专项服务团队,全面铺开受灾企业的走访摸排工作,根据英德、阳山等地企业的不同受灾程度和纳税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服务和政策宣传,在各地办税服务厅开通绿色通道,为受灾企业开展“税务援助”,为企业生产自救、复工复产送上“定心丸”。

“这突如其来的汛情让我们措手不及,现在初步估计损失超300万元,光是灾后温泉池清洁、水源系统的检修就要花费几十万元。”位于韶关的广东经律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周翠兴说,幸好当地税务部门“青年助企团”志愿服务队及时将“灾后税费政策电子书”送到手中,为企业灾后复工复产提供了税务支持。

据悉,企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理赔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个人,以扣除保险赔款后的实际损失额为限,给予减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在税收征管方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经省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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