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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成交结果公布,中建材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投资人承诺招商人投资回报为600元人民币/亩/年,具体建设规划为第一期光伏批复容量为150MW,建设面积500亩农业标准化大棚。
招商公告显示,冷水滩区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人为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项目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根据2022年冷水滩区年鉴及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三调”数据,冷水滩区年平均有效日照时长为1000小时左右,全区19个乡镇街道221个村、社区集体,可用于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土地面积约4.3万亩,其中约有1.6万亩土地较为集中,为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计划在此1.6万亩土地上分期实施地面分布式光伏+农业示范基地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冷水滩区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可开发建设面积约4.3万亩。本开发项目可规划建设面积约为1.6万亩(具体以实际审批面积为准),总投资预计约为35亿元,装机容量不低于800MW。项目采取分期建设的模式。
本次招商为项目第一期,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150MW,光伏开发建设面积不低于2000亩,农业示范大棚建设面积不低于400亩,大棚建成并经招商人验收合格后,招商人享有使用权且不因此支付使用费(装机容量以国家电网最终批准容量为准,开发建设面积以最终实际土地流转面积为准,投资金额以最终实际投资为准)。项目建设全部资金由投资人自筹。
项目第一期建设期限为一年(自土地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项目运营期不高于25年,具体运营时间以双方签订协议等相关约定为准。
按照招商人主导,投资人投资的原则,投资人应在冷水滩区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或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开发主体。项目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参与项目建设,建设工程及运营期间的税收在冷水滩区缴纳。投资方作为项目建设投资主体开展前期系列工作,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项目协议签订后,在建设期内,不得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转移各项协议事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具体以后续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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