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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发布三年行动计划

优质引领强弱结合 加强师资流动力度

本报讯(记者 许沁)近日,上海市教委发布《上海市示范性学区和集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通过3年努力,在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占比进一步提高的基础上,建设一批市示范性学区和集团,基本形成学区和集团规范化、紧密型、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学校办学活力进一步增强,城乡、校际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获得感更加充分,家长和社会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健全学区和集团治理体系,加强学区和集团师资流动,促进学区和集团资源共享,实施学区和集团一体考评。其中强调,优化学区和集团结构布局,按照“优质引领,强弱结合”的原则,发挥优质资源带动效应,优先将区域内相对薄弱学校纳入学区和集团范围。加强学区和集团师资流动,加大教师流动力度,创建市示范性学区和集团的优质校,每年流入相对薄弱校的教师人数应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20%,其中在教育教学领域表现突出的骨干教师不低于30%,流动期限不少于3年。面向相对薄弱校,因需实施教师组团流入,流入教师人数不少于3人。同时,加强教师队伍统筹管理,探索教师在区域范围内“学区或集团管、校用”制度,由学区、集团统筹师资配置。

在促进学区和集团资源共享方面,实施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健全一体化教学研训,促进先进理念文化共生共融。每学期学区、集团内每校至少有1门共享课程,可共享课程应不低于5门且逐年增加。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对命名为市示范性的学区和集团给予支持。对市示范性学区和集团牵头校校长和参与流动、带教效果较好的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过程中给予优先考虑。将市示范性学区和集团创建情况,作为市对区教育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命名为市示范性的学区和集团的成员校,减少进校检查,除学校自主申报的项目和依法需要进行的安全等检查外,原则上3年内每学期不超过一次。对命名为市示范性的学区或集团,可试点特色项目学生联合培养。其中由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牵头的,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可适度上浮。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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