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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2月4日电2月1日,天津市出台《关于着力推动经济运行一季度良好开局全年整体好转的政策措施》(简称“稳经济运行33条”),在“进一步促进金融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天津节点作用,共享归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社保、纳税、知识产权等18类信用信息,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融资服务。

为贯彻落实“稳经济运行33条”的有关要求,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响应快速部署,围绕“强信心、促发展、纾企困”,组织开展“津信惠”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活动。

自大年初八开始,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公共信用中心深入渤海、农商、滨海农商、兴业、浙商等在津银行机构,围绕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产品和政策开展调研,并组织各区、各行业归集有融资需求且无严重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生成“融资需求白名单”。

下一步,将根据需求情况,在银行、企业之间架起一座“信用融资的金桥”,组织一对一或区域、行业规模线下融资对接活动,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引导在津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信用融资的支持力度,凝心聚力加快推动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首季实现“开门红”。(中宏网特约作者王敏报道 通讯员孙静)

关键词: 小微企业 金融机构 经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