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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APP显示,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处罚文书显示:东莞市东城某凉茶店销售的自制凉茶中违法添加马来酸氯苯那敏、布洛芬、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等西药成分。上述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021年4月1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凉茶店经营者陆某裕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陆发某林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关键词: 有期徒刑 缓刑一年 有害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