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评论员赵叶苹

11月8日,江苏南京鲁某某因孩子在幼儿园被同学戳破头皮,上门掌掴幼儿并推倒其爷爷致其骨折一事引发社会热议。


(资料图)

为人父母者,听到孩子在校内被同学打伤,总是担忧着急,恨不能第一时间冲到孩子身边,拥抱、安抚、评理、讨说法,这是人之常情。

另一方面,法律也赋予了家长保护幼儿身心健康的权利与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而鲁某某上门掌掴幼儿并推倒老人致其骨折,已经从“保护”发展成“伤害”,令人叹息。该行为不仅伤害了对方,也损害了自己,鲁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鲁某某的孩子也没能在此中获得积极有益的教育。一位网友评价说,“‘我没忍住’,多讽刺,可能这是这个爸爸给自己孩子社会化的最深刻的一课。”

鲁某某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但人们对于如何解决孩子校园矛盾的讨论仍在进行。如果你的孩子欺负了同学,或者被同学欺负,你该怎么办?

近年来,学生之间的校园矛盾有增多趋势。据一些心理学专家及教育工作者反映,这是少子化时代,孩子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特征,在校园生活里的直接体现。

如今,很多孩子都是“含着金钥匙”出生,自小就是家庭的中心,进入校园后,很容易因抢玩具、小口角等,与同样是家庭“掌中宝”的同学发生矛盾,互相之间不懂谦让互谅分享。南京俩幼童间矛盾的诱因正是抢玩具。

法律赋予了父母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如何正确恰当地履行这项法定权利,却考验着父母的智慧。

家长应当了解,校园矛盾不是洪水猛兽,对于幼小的、不谙世事的孩童来说,每一次校园矛盾、每一次交往挫折,恰好是帮助孩子学习理性沟通、表达情绪、自我保护的最佳契机。

家长的一言一行,都是给孩子的示范和标杆。平心静气听孩子讲述事情原委,联系班主任及对方家长、孩子还原真相,判断矛盾性质,达成解决问题的共识,这不仅能及时地保护自己的孩子,更重要的是,帮助矛盾双方树立正确的、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这才是化解矛盾的上上之策。

当下,越来越多的家长意识到,与文化知识的学习相比,孩子心理健康、品行品德、行为习惯和生存生活能力等社会能力的培养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一个学习再优秀的人,如不懂团队合作,同样不能称之为“人才”。

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的培育、引导和影响上,应当发挥主要作用。

而学校作为孩子迈入的第一个“小社会”,也当成为培养孩子社会交往能力的最佳场所。首先校园矛盾发生在校内,学校具有教育的便利性,班主任及任课老师是最便于找到校园矛盾当事双方的“仲裁者”,应当在矛盾的协调处置中起关键作用,避免校内矛盾走向校外,产生更大的次生灾害。当前,社会各方应从教育理念和制度建设、乃至法治建设上给予学校更多支持,为学校果断解决学生矛盾问题撑腰打气。

教育部门应充分认识学生社会交往能力培养的重要性,有必要将其作为一门课程在校园内广泛开设,使之成为道德与法治等课程的有效补充。

关键词: 未成年人 社会交往 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