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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华社讯】顺风清洁能源(01165.HK)公布,于2022年10月20日,公司与SQN及SLF订立和解协议,据此,公司、SQN及SLF已同意和解及终止纠纷,并落实相互一般解除,作为公司支付及交付和解代价的代价,包括公司支付首笔和解代价;公司根据首次股份发行按视作发行价每股股份0.095港元向SLF有条件配发及发行股份;及经公司全权选择,公司支付第二笔和解代价或根据第二次股份发行向SLF配发及发行股份。

根据首次股份发行的视作发行价每股股份0.095港元较股份于和解协议日期于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股0.0400港元溢价约137.50%。

截至本公告日期,纠纷尚未解决,该公司已因纠纷遭受法律诉讼。经与SQN及SLF磋商后,并考虑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破产案件,公司认为,订立和解协议可使公司解除因纠纷而产生的责任,并以友好高效的方式解决纠纷,而不会产生额外及不必要的时间、成本及努力,这可能会对公司产生进一步不利影响。和解协议乃由公司、SQN及SLF经公平磋商后达致。

关键词: 和解协议 不利影响 公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