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本周六《金融投资报》8版技巧专栏,原创文章抄袭必究)
苏渝
最近,关于基金业“老鼠仓”的新闻看似少了,不过,基金违规买金融衍生品变相隐形“老鼠仓”的传闻又多了起来。
(资料图片)
提到“老鼠仓”就不得不想到《硕鼠》, 《硕鼠》是魏国的民歌,据《毛诗序》说:“硕鼠,刺重敛也。国人刺其君重敛,蚕食于民。不修其政,贪而畏人,若大鼠也。”朱熹《诗集传》:“民困于贪残之政,故托言大鼠害己而去之也。” “硕”是大、肥的意思,直呼剥削阶级为贪婪可憎的肥老鼠,不但形象地刻划了剥削者的面目,而且让人联想到“老鼠”之所以“硕”大的原因。
所谓变相隐形“老鼠仓”是指基金经理用自己或亲属,关系户,利益分享者的资金帐户去暗地里买些法律规定不能参与交易的金融衍生品获取暴利。或操纵看似一些和股票没有直接关系的金融衍生品。
长久以来,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变相隐形“老鼠仓”在基金界藏得很深且花样不少,尽管监管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措施,防范这种“假公济私”的手法,但由于采用的是要求基金经理上报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账户资料的方式,这一制度性的缺陷,使得对基金经理的监管形同虚设。在现实中,基金经理的变相隐形“老鼠仓”不仅不会使用上报的账户,甚至连亲属账户也很少使用。有的甚至是用的死人资料开的户,使你查无可据。
不但是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的自营盘变相隐形“老鼠仓”的情况也时有耳闻。打开一些金融类网站,我们能看到如下广告:为你提供隐形“老鼠仓”金股,每只收费2000元,而核心会员每年收费高达88800元。可见隐形“老鼠仓”的价值。我们看得见的事实是基金抱团坐庄,疯狂炒作这茅、那茅这些人造险峰也让投资者可望而不可攀。无利不起早,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坐庄,基金们打着价值投资旗号,用基民的钱拉抬某些指标股,让变相隐形“老鼠仓”在某些金融衍生品上赚大钱、快钱。
如何真正杜绝基金业隐形“老鼠仓”,笔者认为:基金公平交易制度不可缺失。
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更加有效的执行公平交易可以从如下几方面做起:
一是基金经理不能用基金持有人的钱去参与法律规定不能参与交易任何金融衍生品的交易。
二是废黜基金抱团坐庄模式,这一模式使持有的组合高度同质化,提高交易活跃度。我们看到很多基金重仓股由于锁仓、筹码集中等原因,交易已经呆滞,每笔交易只有一手两手,几乎没有任何散户参与交易。这样很容易“轻轻的一拉就起来”,造成高度控盘模式,很容易利益输送和导致不公平交易行为。
三是进一步明确公平交易信息披露要求,加强公开信息披露的约束机制。按期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四是扎牢“信托责任”篱笆。基金业内“信托责任”理念的缺失有目共睹。因为基金经理十分清楚,他操作的平台是无数“基民”搭建的,他们不仅要对基民诚信,而且要对整个资本市场三公原则负责。在美国等国外基金行业中,为解决基金经理的利益问题,基金经理可以买卖股票,但是不仅需要交易信息要定期向监管部门申报,而且要遵循一种“交易优先次序”原则,具体而言,就是基金经理要将客户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在为自身利益采取建仓之前,必须先让客户首先建仓。卖出时也是客户优先。一旦违反这些原则,将受到吊销执业资格的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这种“交易优先次序”我们难道不应该效仿吗?
总之,基金是我们证券市场最大主力,他们的一举一动,都牵着股市的神经。我们不能因一些传闻,从而毁掉整个基金业的诚信。因此,基金业坚守公平交易原则,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对违法交易行为查处一个,重处一个,才能切断利益输送暗道。
(以上个股分析只作参考,不作买入依据。买者自负,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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