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资本邦了解到,厦门港务(03378.HK)公告,6月2日,公司与厦门港务投资(简称“合并方”)订立吸收合并协议。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合并方作为合并后存续方将承继和承接厦门港务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合同及一切权利与义务,包括“17厦港01”“21厦港01”“22厦港01”公司债券项下偿还义务将由合并方继续履行。厦门港务的法人主体资格将予以注销。

于前提条件及所有生效条件达成后,公司将向香港联交所申请自愿撤销H股的上市地位。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以及合并方的执行董事、股东均已审议批准本次吸收合并。不过公告还表示,公司不保证能达到任何或全部条件或前提条件,因此吸收合并协议生效仅为一种可能性。

据此前公告,厦门港务将以现金支付以下金额的注销价:(a)向H股股东支付每股H股2.25港元;及(b)向内资股股东支付每股内资股人民币1.92元。

厦门港务须支付以注销(i)H股股东持有的H股及(ii)内资股股东的注销价总金额分别为22.2亿港元及人民币3520.54万元。

彼时,厦门港务并无拥有任何股份。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直接及实益拥有其全部股权,直接拥有17.212亿股厦门港务A股以及通过厦铃船务拥有1.41亿股H股,合共占该公司有表决权权益约68.32%。

公司表示,合并将有利于业务长远发展:该公司为厦门港务控股的核心主业。合并将有利于要约人及厦门港务控股全面巩固及整合其对该公司的运营,令要约人及厦门港务控股更灵活、高效地支持该公司长期业务发展,进而实现要约人及厦门港务控股自身的长期发展战略。

6月6日,厦门港务复牌,单日涨幅86%,截至发稿,最新股价2.14港元,总市值58.34亿港元。

关键词: 厦门港务 吸收合并 内资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