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券商被传“不得弃购新股”,有的股民打新中签之后,连放弃缴款的机会都没有,资金就被强行划扣。其实,面对券商这样的“霸道”行为,股民有很多种方法可以自保。诸如,在收到券商中签短信的次日收盘前,把剩余可用资金全仓买入类似工商银行等超级大盘股,在第二天开盘选择卖出,基本可以逃避亏损,说不定还有盈余。也可以选择购买交易所国债。

中签之后不想认购,虽然有违契约精神,但是毕竟符合交易规则,券商强行扣除缴款资金是典型的“霸王”行径,但投资者也没办法诉诸公堂,那么有什么好办法可以避免券商强行扣除打新资金呢?

第一,投资者尽量不要在股票账户保留现金余额,暂时不用的钱转出到银行卡保存。买股票前再转入资金,没有余钱就没办法扣留,这是最直接的办法。

但是对于部分投资者来说,在某一天卖出了股票却没有买入新的股票时,此时的资金当日不能取出,只能留在账户中过夜,此时假如刚好中签了不想认购的新股,资金就会被强行扣除。所以有了第二个应对措施。

第二,投资者可以在收盘前买入工商银行这类高价值量蓝筹股,这样就让券商没有钱可以扣除,虽然这种操作涉及到需要缴纳0.1%的印花税,但毕竟获得了打新市值,同时如果把握好价格,多卖1分钱就能赚出交易成本。此外,非常在意交易成本的投资者,也可以选择买入流动性很好的交易所国债,这样交易成本就会大幅下降,同时也占用了资金,不会被强行扣除,但却失去了打新市值。

如果是使用了融资融券的投资者,也可以在收盘前手动操做用资金归还融资,这样也能让券商无钱可扣。

第三,投资者还可以分账户进行打新,例如投资者可以选择在一家券商分别开立融资账户和普通账户,在融资账户中进行日常交易,申购新股则在普通账户之中进行,那么普通账户中签新股,融资账户的钱不能用于缴款,这样也能避免券商强行扣除。

第四,还有一个终极大招,更换券商,投资者寻找不扣除打新资金的券商开户进行交易,毕竟扣除打新资金属于券商的自主行为,并非所有券商都是这个思路,那么投资者更换券商也能达到效果。

但是本栏也想提醒投资者,在新股发行的历史长河中,破发并非常态,获利才是大概率事件,现在新股不断破发,未来的新股发行价格也一定会随之下降,投资者也不要长期弃购,毕竟短期内弃购3次也会失去打新资格,投资者还是应该在申购前研究好公司的基本面,如果确实不想认购,最好不要申购,弃购乃不祥之物,不得已而为之。

北京商报评论员 周科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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