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韦一/作者 沐灵 映蔚/风控
在“两机”重大专项的政策背景下,国内对于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的需求持续升温。2012-2018年,国内高温合金消费量年复合增速达17.3%,总产量年复合增速为19.7%。在此期间,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从2015年至今向高温合金领域转型,截至2020年末,其第二期变形高温合金生产线试产。
上市背后,2019-2020年,隆达股份营业收入“开倒车”,2020年逾九成利润或依赖政府补助。另一方面,基于隆达股份2018-2019年末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关联方暂借款的情形,对比招股书及首轮问询函回复披露数据,2018-2019年年末,招股书披露的隆达股份对关联方的应收款账面余额,均与首轮问询函回复披露的相关关联方占用隆达股份资金余额矛盾,隆达股份信披真实性或遭“拷问”。此外,报告期内,隆达股份与一家“零人”公司交易额超五千万元,交易数据真实性存疑。
一、营收“开倒车”净利润扭亏为盈,2020年“吃补”规模超净利润
业绩方面,2019-2020年,隆达股份营业收入“开倒车”,其净利润则于2020年由负转正。
据隆达股份签署日为2022年2月9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招股书”),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隆达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5.82亿元、5.66亿元、5.4亿元、3.18亿元。2019-2020年,隆达股份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2.81%、-4.61%。
此外,据招股书,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隆达股份净利润分别为-2,114.33万元、-2,132.49万元、3,384.16万元、1,872.06万元。2020年,隆达股份净利润同比增长258.7%。
可见,2018-2020年,隆达股份营业收入“开倒车”。
对此,招股书称,隆达股份最近若干年战略方向和重心调整,集中资源发展高温合金业务并积极收缩合金管材业务,但隆达股份涉足高温合金领域的时间较短且高温合金业务投资重大,首期建成的铸造高温合金母合金生产线于2017年才投产,变形高温合金生产线于2020年末才开始试产,故隆达股份2018年至2020年收入规模略有下降。
此外,2018-2019年,隆达股份净利润均为负。
对此,招股书称,2018-2019年隆达股份高温合金业务尚处于市场开拓期,加之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支付费用较高,导致2018年与2019年的净利润为负。
尽管2020年隆达股份净利润由负转正,但隆达股份利润或依赖政府补助。
据招股书,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隆达股份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098.48万元、1,764.74万元、3,731.99万元、1,645.99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2,035.07万元、-2,324.62万元、3,884.8万元、1,873.49万元。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隆达股份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3.98%、-75.92%、96.07%、87.86%。
截至2020年,隆达股份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超九成,且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高于同期净利润。
对此,招股书称,政府补助对隆达股份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大。但若未来隆达股份获得政府补助大幅减少或无法通过政府补贴的相关项目验收,则有可能给隆达股份的现金流和经营成果带来一定影响。
另一方面,隆达股份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据招股书,2018-2020年及2021年6月各期末,隆达股份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0.13%、66.2%、50.51%、55.87%。
据招股书,隆达股份选取8家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资产负债率对比,包括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高纳”)、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南股份”)、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超导”)、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特钢”)、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特材”)、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业”)、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艺股份”)。
同期,隆达股份同行业上市公司钢研高纳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6.58%、31.5%、34.76%、34.59%;图南股份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0.36%、22.25%、4.27%、4.51%;西部超导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0.44%、45.55%、47.89%、49.3%;抚顺特钢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47%、47.67%、45.46%、44.33%;中洲特材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95%、34.52%、28.68%、19.92%;海亮股份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34%、60.19%、60.89%、64.76%;金田铜业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46%、52.21%、47.57%、60.96%;精艺股份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4.56%、41.58%、53.34%、50.59%。
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各期末,隆达股份上述8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9%、41.93%、40.36%、41.12%。
不难看出,报告期内,隆达股份资产负债率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对于上述情形,招股书显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上市公司通过股权融资等途径筹措资金,降低了债务融资的需求;而隆达股份依赖短期债务和私募股权方式进行融资,长期银行借款金额较低,导致流动负债总额较大和债务总额中占比较高。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隆达股份短期借款均超亿元,2020年利息费用占净利润比例超四成。
据招股书,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各期末,隆达股份短期借款分别为3.13亿元、3.01亿元、1.71亿元、2.4亿元。同期,隆达股份货币资金分别为10,970.96万元、6,858.23万元、9,668.41万元、7,508.1万元。
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隆达股份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别为1,336.24万元、5,056.9万元、8,852.54万元、5,821.53万元。
此外,据招股书,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隆达股份利息费用分别为2,129.55万元、2,018.19万元、1,406.7万元、520.62万元。2020年及2021年1-6月,隆达股份利息费用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41.57%、27.81%。
综上可见,隆达股份2019-2020年营业收入开倒车,2020年利润由负转正背后利润或依赖于政府补助。不仅如此,报告期内,隆达股份资产负债率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隆达股份未来能否提高盈利能力?或拭目以待。
二、关联方资金拆借数据或前后矛盾,信披真实性迷雾重重
拟上市企业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披露的信息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而令人疑惑的是,隆达股份披露的两版公告文件的关联方资金拆借数据“对不上”。
据招股书,招股书披露了报告期各期末隆达股份对关联方应收账款情况。其中,2018年年末,隆达股份对关联方锡山区云上大酒店(以下简称“云上大酒店”)的应收款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48.17万元。2019年年末,隆达股份对云上大酒店的应收款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0元。
且招股书显示,2018-2019年末,隆达股份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关联方暂借款。
据签署日期为2021年9月16日的《关于隆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函回复”),报告期内隆达股份向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况显示,2018年年末,云上大酒店占用隆达股份资金余额为206.96万元。2019年年末,云上大酒店占用隆达股份资金余额为291.46万元。
可见,招股书披露的隆达股份2018及2019年年末对关联方云上大酒店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48.17万元、0元,远小于首轮问询函回复披露的2018及2019年年末关联方云上大酒店占用隆达股份资金余额。招股书与首轮问询函回复是否信披矛盾?亟待解答。
不仅如此,对比招股书披露的对关联方应收账款及首轮问询函回复披露的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其他关联方亦出现同样“异象”。
据招股书,2018年年末,隆达股份对关联方无锡隆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房产”)的应收款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0元。2019年,隆达股份对隆达房产的应收款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739.11万元。
而据首轮问询函回复,2018年年末,隆达房产未占用隆达股份资金。2019年年末,隆达房产占用隆达股份资金余额为975.87万元。
问题尚未结束。
据招股书,2018年年末,隆达股份对关联方浦益龙的应收款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0元。2019年年末,隆达股份对浦益龙的应收款为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4.19万元。
而据首轮问询函回复,2018年年末,浦益龙占用隆达股份资金余额为6.05万元。2019年年末,浦益龙占用隆达股份资金余额为95.85万元。
不难看出,首轮问询函回复披露的2018及2019年年末关联方云上大酒店、隆达房产、浦益龙占用隆达股份资金余额,均高于招股书披露的2018及2019年期末隆达股份对上述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隆达股份信披真实性或遭“拷问”。
三、“零人”客户报告期内贡献超五千万元收入,交易数据真实性存疑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隆达股份国内主要贸易商客户社保缴纳人数或均为0人。
其中,南京旭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东金属”)是隆达股份国内贸易商客户,报告期内为隆达股份创收超5千万元。
据招股书,隆达股份采取直销加贸易商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各期,即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隆达股份通过贸易商模式形成的收入规模分别为3,236.85万元、7,245.61万元、10,429.83万元和1,722.5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7%、13.11%、19.81%和5.58%。
据招股书,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旭东金属是隆达股份主要国内贸易商之一,隆达股份对旭东金属销售额分别为2,253.42万元、2,375.42万元、211.52万元、800.46万元,占隆达股份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3.95%、4.3%、0.4%、2.59%。
即报告期内,隆达股份对旭东金属销售额合计5,640.82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旭东金属或为“零人”公司。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2年4月14日,旭东金属成立于2014年5月23日,股东为贾合书、张梅英,且未存在股权变更记录。2018-2021年,旭东金属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
据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2年4月14日,报告期内,除旭东金属外,旭东金属股东贾合书未持有其它公司股权,而股东张梅英还对外持有南京丽缘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缘金属”)股权。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丽缘金属成立于2010年2月23日,注销于2019年5月15日。2016-2017年,丽缘金属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而截至查询日2022年4月14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未披露丽缘金属2018及2019年年报。
可见,2020年及2021年,旭东金属或不存在通过股东持股企业代缴社保的情形。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的旭东金属2018-2020年年报,2018-2021年,旭东金属企业联系电话均为134****2206。
而据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2年4月14日,除旭东金属外,还有98家企业正在或曾经使用企业联系电话134****2206。
可见,报告期内,旭东金属社保缴纳人数或均为0人,且截至查询日2022年4月14日,其或曾与数十家企业共用企业联系电话,旭东金属是否系“零人”公司?而报告期内,隆达股份与其国内主要贸易商客户之一的旭东金属交易额超5千万元,其交易数据是否真实或“打上问号”。
业绩未表现“靓丽”的同时,隆达股份数据真实性尚待推敲,这份“成绩单”又能否让投资者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