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上周末,有个社会新闻引起广泛讨论。

一对硅谷高华家庭,妻子癌症去世,丈夫转眼喜结新欢并让新太太怀孕,又在遗产分配问题上和前岳父母撕逼,吃瓜群众震怒,大喊“渣男”。

这事不牵涉违法,纯属道德问题,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网上很多信息真伪难辨。

我只能综合岳父母、男主和相关三方发布的信息,把可能因立场(屁股)而添油加醋甚至子虚乌有的信息剔除,留下各方都认可的事实性信息,如下:

1、男主谷歌员工,女主脸书员工,结婚近20年,育有一儿一女,女主为独生女。

2、2020年,女主发现罹患胃癌,2021年春病情恶化。

3、2021年5月女主去世,6月男主再婚,7月(或8月)新女主入住亡妻故宅,9月(或更早)怀孕。

4、2021年春,女主父母赴美临终关怀。女儿去世后,和男主产生矛盾,包括但不限于:骨灰如何安排?回国机票费用谁出?给二老多少赡养费(遗产)?

5、2022年3月,矛盾升级,男主诉诸法律,要求强制驱逐二老30天内离境。二老向女儿同学同事求助,事件公开,先引爆硅谷华人圈,后迅速引起国内舆论关注。

这事主要争议有二。

一是骂男主太薄情。

有传闻,女主病重期间,男主就让父母在国内征婚海选,甚至飞去约炮,所以才会闪婚闪孕。

网传知情人士爆料

即使是谣言,就按男主自己说的,5月妻子去世,6月21日网恋认识新女友,9天后闪婚,两个月后闪孕,这速度也忒快了……

你对结发近20年亡妻的悼念,不到1月就往事如烟,马不停蹄开启美丽新生活了?

你一个高学历高收入的成熟中年男,网上刚认识9天就敢领证?确定这是真爱?而不是看上你的财产和绿卡?

你一双儿女都很健康,眼瞅就要成年,有必要那么猴急再生一个?

讲真,这些都不是不可理喻。

人不应该一直沉浸在过去的哀痛中走不出来,遇上新的爱人,想再孕育一个爱情结晶,也是人之常情。

但这速度,实在快了点,以至于被人怀疑,丫根本不爱亡妻。

苏轼和王弗相伴11年,直到亡妻去世十年后,还写下千古名篇《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

苏轼啥时候找王弗堂妹王润之填房的?

王弗去世3年后。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一起生活打拼近20年,对亡妻毫无感情不可能。

感情问题上,男性本就更理性,也可以说“冷静“甚至“冷血”,更容易从失去爱人的痛苦中恢复过来。

但“冷血”如我,万一遇到这种事,绝不可能才过一月就急着找对象。

所以结论只能是:男主没那么爱亡妻,且极度自私。

02

这事对很多吃瓜女性刺激极大。

现实中,男女在婚姻中付出回报并不对等,女性为婚姻家庭,往往牺牲更多。

40岁配偶离世,拖着一对儿女,学历收入财产认知完全一样,你觉得男女谁更容易再婚?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婚姻对女性一生命运和幸福的影响远大于男性。

问题是知人知面不知心,结婚就像买彩票,运气成分极高。

哪怕你学历高,看人准,但时间会改变很多事——他会变、你会变、外界环境也会变,没办法锁定一辈子婚姻幸福。

过去女性收入低/没收入,不得不依附男性,自然只能对丈夫低声下气,委曲求全。

现在越来越多女性受过良好教育,实现经济独立,发现婚姻对女性“隐性剥削”,越来越倾向不婚不育。

去年我国结婚登记763.6万对,创36年新低。

刚上任的韩国总统尹锡悦,主打竞选纲领之一就是“反女权”,据说因此获得大量直男选票……

没结婚的妹子还可以“慎重考虑”,已婚已育中年少女咋办?

我们没法决定对方有没有那么爱自己,但能决定自己是不是那么爱对方。

爱的本质不是精于算计的等价交换,而是无怨无悔的单方面付出。

“你爱我,我才爱你,你不爱我,我为啥还爱你?”

抱着这种想法,就站到了“爱”的对立面。

我和力嫂说很清楚,万一我先走了,不管那时她几岁,我都坚决支持并强烈鼓励她再婚。

一是她有多爱我,我心里清楚,无需再通过任何言行证明(其他人咋看无所谓)。

二是我爱她,希望她还能继续幸福下去,直到人生终点。

当年我爸患病还没去世时,我就已盘算我妈再婚的事。

为了我妈幸福,我一直支持她再找一个。

当然,要是找不到合适的,宁缺毋滥,也别没事非给自己整活。

反之,万一先走的是力嫂,大概率我也会再找另一半,特别是孩子还小的情况下。

我有继续抚育孩子的责任,也有为自己谋利的权利。

不过闪婚闪孕这种事绝不可能~

03

争议二是骂男主太吝啬。

关于男主家到底有多少财产,网上各种说法都有,真伪难辨,但夫妻俩都是国内高知+硅谷精英,住大house,穷是不可能的。

关键是,能确定的女主保险金,高达200万美元,男主出于道义上的责任,只愿给二老5万美元左右。

所谓“穷凶极恶”,很多家庭矛盾都因为“穷”。

老人瘫痪在床,兄弟姐妹几个都不愿多出钱出力,互相推诿,但凡其中有一个孩子出息赚大钱的,矛盾就会小得多。

问题是男主明显高华富人,亡妻是二老独女,还住国内,以后天涯各一方,无论他自己还是外孙(女),都很难照顾老人。

就这样,还抠抠索索,实在令人唏嘘。

美国继承法和我们不同。

美国权力下放,没有国家层面统一的《继承法》,没遗嘱情况下,有些州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配偶和子女,没有父母。

只有既无配偶也无子女情况下,才轮到父母继承。

事件发生地加州,就这种规定,所以女主遗产,包括200万保险金,父母一分钱分不到。

但我国《继承法》的法定继承第一顺位是父母、配偶、子女均分。

实际上,更优先保障老人权益。

但这也带来一个新问题:如果遗产还没分配,老人也跟着去世,老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也都获得继承权,就把利益关系搞复杂了,国内很多房产没法继承过户,都卡在这上面。

问题来了,女主为啥不事先拟定遗嘱,给父母留一份棺材本?

可能性有三:

一是女主和父母关系不好,本就不想给父母留遗产;

二是女主不懂法律,也没写遗嘱规避风险的意识;

三是女主想给父母留遗产,好安度晚年,也想写遗嘱,但被男主口头承诺挡住,相信男主会妥善安排好赡养父母和抚养儿女的责任。

根据男主说法,不给二老留遗产是亡妻意愿,因为岳父炒股赔了很多钱,老人也很容易被骗,瞬间失去所有棺材本,所以他提议以年金形式资助养老,直到去世。

问题是,女儿尸骨未寒,你就另结新欢,还闪电怀孕,你是老人,你啥心情?你还会相信这个前女婿的承诺?

更何况一旦回国,天各一方,就算前女婿违约,又能怎样?难道再来美国打官司?

所以二老才会找各种理由,继续留美,想尽可能一次性多要点养老钱再走,以至矛盾全面爆发。

04

钱买不到爱,但一个人对钱的态度,能看出一个人有没有良心。

明明不差钱,还对身边人抠抠索索,要么就是以前穷怕了,毫无安全感,要么就是生性吝啬,自私至极。

如果另一半就是没良心,你前脚刚走,后脚就急着再婚,对你父母甚至儿女都很吝啬,怎么办?

理财工具上,保险+信托是黄金搭档。

保险好处是相对简单,能直接指定受益人。

尤其对独生子女,把保险受益人指定为父母,是相对稳妥的选择。

一是优先保障父母晚年生活,尽孝。

二是父母就你一个后代,你的子女也是他们唯一后代,有钱的情况下,祖辈不可能不爱孙辈,也间接保障子女生活。

三是父母去世后,第一顺位继承人只剩下你的子女(代位继承),还是和你配偶无关。

当然,男主说老人乱投资容易亏钱,甚至被骗得血本无归,也的确是当今中国一再发生的悲剧。

别一次性给老人一笔可随意支配的巨款,而是每年/每月自动往老人账户打一笔“年金”(可固定金额,也可每年随通胀同步增长,保证长期购买力),是相对更稳妥的选择。

老人除日常开销,最担心的是重病时的高额医疗费。

真到那一刻,也能直接提取保险现金价值,迅速获得一大笔钱,应对医疗开支。

但有个问题,为了让复利效应滚起来,年金险一般都有年龄限制,如果你父母年事已高,再买就来不及了。

另外保险规则简单,也意味着无法设置个性化复杂条款,满足特定遗愿。

和保险相反,信托在遗产继承上,能度身定做,设置复杂条款,针对性更强。

问题是,这种家族信托或遗嘱信托设置费用和门槛非常高,千万级起步,动辄上亿,和99.9%+正在看本文的你无关。

事实上,90%+正在看本文的人,根本不会考虑遗产继承问题。

一是觉得自己还年轻,离死亡很远;

二是忌讳死这种事;

三是疫情共富股灾失业通胀内卷高房价……感觉现在活着都无比吃力,哪还有精力考虑死后的事……

05

然而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没人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会先来。

这就说到刚刚发生的第二个悲剧:

东航一架昆明飞广州航班坠毁,机上共有132人,怕是很难有幸存者。

事故现场的飞机残骸

默哀……

中国对“安全”诉求极高,所以中国航班的安全系数一直全球排名靠前。

这是一架波音737客机,还是三大航之一的东航,这种级别的空难,的确多年未见。

但这种极小概率事件,说发生就发生了,你一点办法没有。

据说,这架航班应该有133人,有一人因故没能上飞机,反而躲过一劫。

我猜很多保司和保险自媒体又会借机搞一波灾难营销。

挺搞笑的,航空意外险既不能避免发生空难,也不能保护你的生命安全。

真摊上这种事,就是你命不好,没啥好解释的,这世界从来都不公平。

你只能去佛祖耶稣安拉那里讨说法,其他都扯淡。

06

说完两个悲剧,再说一个和死亡有关的“喜剧”。

上周末,媒体爆出法国著名影星阿兰·德龙决定安乐死。

阿兰·德龙是70年代经典版佐罗扮演者,公认美男子,年轻时风流倜傥,情史无数,出轨不断……

年轻时的阿兰·德龙

然而近年来,阿兰·德龙饱受病痛折磨。

2012年心脏手术,2013年第二次心脏手术,2014年脊椎紧急手术,2019年两度中风……

已经87岁的阿兰·德龙,应该没啥生活质量,想有尊严地结束自己的人生。

德龙曾说:“在一个特定的年纪、特定的时刻,一个人应该有权平静地、在不用经历治疗的情况下解脱,这才是符合逻辑的、自然的事情……变老很糟糕,我们对此无能为力,失去脸面和视力,腿脚不便,关节疼痛……感觉很不好。”

我支持德龙的说法,支持安乐死合法化。

愿老先生能在没有痛苦中,安然往生~

问题是,这不仅关乎立法,关键在执法。

个人自由要尊重,但也要保护弱者(老人)不受侵害的权利。

久病床头无孝子。

如果老人瘫痪在床,自己还不想死,子女却借安乐死法案,买通相关人员,送父母提前归西,就是谋杀了。

执法层面,能否杜绝这种现象?

以中国当前国情,不好说。

最近我一直关在家里,继续追《进击的巨人》最终季,又看了一遍《国王排名》和《咒术回战》,还有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里的著名章节《宗教大法官》,以及杨腓力的《无语问上帝》。

越来越觉得,人啊,真的好复杂。

我凝视内心的深渊,内心的深渊也对我报以凝视。

越能看清世界真相,越觉得这世界不可救药,内心充满无力感。

关键词: 的情况下 第一顺位继承人 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