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扩展资料:事故隐患分类细节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6、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7、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8、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9、安督办应进行监控。

10、3、隐患信息档案的建立安督办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11、4、奖惩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1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督办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13、各班组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1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按照本单位《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15、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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