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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银行间交易商协会24日消息,三家企业因未及时披露相关债务和财务事项等行为被自律处分,其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被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被予以警告。

交易商协会表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事项。二是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事项。三是未及时披露资产被冻结事项。

交易商协会称,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泛海控股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陆洋予以警告。

第二家被处分的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福建阳光”)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未按期披露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等多期财务信息。二是未及时披露“21福建阳光SCP001”“21福建阳光SCP004”未按期足额兑付事项。

交易商协会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福建阳光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刘冬平予以警告。

交易商协会称,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幸福”)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未披露2022年一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二是未按要求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公告。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华夏幸福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胡艳丽予以通报批评。

关键词: 融资工具 泛海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