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李先生投资了北京嘉怡财富投资管理的私募基金145.98万元,4年到期后仅仅赎回到账金额12.85万元。也就是说该基金运行4年时间亏损幅度达到91.2%;投资人宋女士投资北京嘉怡财富投资管理的基金100万元,然而4年到期却损失了98.29万元,重要关头基金经理却避而不见……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多份判决书,多位投资者状告北京嘉怡财富投资管理公司及其基金经理李文东。

12月27日,上游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北京嘉怡财富投资管理公司电话,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今年9月29日,北京嘉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北京金融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43900元。

100万本金损失98.29万元

根据裁判文书网相关文书显示,2017年11月16日,投资人宋女士与基金管理人北京嘉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九强次新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100万元认购该基金,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是1元。

但是后来基金发生亏损以后,公司基金经理李文东跟宋女士签订了《补充协议》,承诺:若宋女士在2018年12月2日起算三年时间内不进行资金赎回,李文东以个人名义担保“基金净值从2018年12月2日开始算起三年末恢复到1元以上”。如果届时基金净值不能恢复到1元,李文东负责给宋女士补足至1元,补足后基金投资者可以进行赎回。

最终三年过去了,宋女士没有赎回基金,但是到2021年12月2日,她所持有的基金仍未恢复净值1元。她多次联系李文东要求按照补充协议约定支付投资损失,李文东一直避而不见。

宋女士持有的基金亏损很厉害,当时该基金净值已由0.0314元降至0.0171元,投资损失已达98.29万元。也就是说该基金亏损幅度达到了98.29%。

与宋女士相似,北京的李先生在2017年6月2日,经基金经理李文东介绍,与基金管理人北京嘉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签署《嘉怡-私募学院菁英322号基金合同》,认购嘉怡-私募学院菁英322号基金A类份额,认购金额为100万元。

该基金在2017年6月19日成立并开始运作,初始单位净值为1元。2017年11月14日,李先生使用嘉怡322号基金分红申购该基金,并确认申购份额为45.98万份;至此他合计持有嘉怡322号基金份额为145.98万份。但是该基金单位净值不断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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